元陽縣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人員公告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人員?,F(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裱_、公平、自愿、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人數(shù)
招聘聘用制人員2名。其中:書記員1名(男女不限),協(xié)助員額法官、法官助理從事審判輔助工作;計算機專業(yè)崗位工作人員1名(男女不限),從事法院計算機、信息化設備、網(wǎng)絡運維保障工作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業(yè)務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自愿從事審判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萍捌湟陨蠈W歷。從事審判輔助工作書記員須具備計算機操作、崗位速錄速記及辦公軟件應用等崗位必備的業(yè)務技能;從事計算機專業(yè)崗位工作人員須具備計算機相關理論知識和計算機、網(wǎng)絡等信息化設備的維護、安全防護、運行等方面的技能。
6.同等條件下,法律專業(yè)、計算機類專業(yè)、從事過運維工作、熟悉法院工作者優(yōu)先(需提供證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調(diào)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其他不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13日至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元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聯(lián)系人:楊老師,聯(lián)系電話:0873-3032969、13466255945;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的方式。報考人員持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yè)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現(xiàn)場查驗)、復印件(存檔)、2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元陽縣人民法院政治部(元陽縣南沙鎮(zhèn)常青路煙草公司旁)報名。
(二)考試時間及方式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方式:考試由元陽縣人民法院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采取筆試、崗位技能測試、面試方式進行,總分100分。
(1)報考從事審判輔助工作書記員的崗位筆試占總成績的20%。主要考對法院工作基礎知識、形勢的理解、對法律的見解、《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報考從事計算機專業(yè)崗位筆試占總成績的60%,主要考計算機相關理論知識、網(wǎng)絡基礎知識、《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等。
(2)報考從事審判輔助工作書記員崗位的技能測試占總成績的40%。技能測試內(nèi)容為計算機速錄看打、聽打,各占20%;報考從事計算機專業(yè)崗位不再進行技能測試。
(3)面試占40%。
(三)體檢
面試結(jié)束后,根據(jù)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因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空缺崗位予以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縣(市)級以上的醫(yī)療機構(gòu)進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
(四)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對其進行考察??疾靸?nèi)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個人征信、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應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五)聘用
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與元陽縣人民法院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為一年一聘。
五、薪資待遇
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結(jié)束時組織考核,考核合格的,簽訂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書記員試用期工資2400元/月(含“意外傷害險”個人繳納部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4000元/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其他待遇按照元陽縣人民法院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計算機專業(yè)崗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工資2000元/月(含“意外傷害險”個人繳納部分),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后,工資待遇3500元/月(含“五險”個人繳納部分),其他待遇按照元陽縣人民法院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事宜
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簽訂勞動合同的予以解除。本次招錄后,如出現(xiàn)書記員空額或需招聘書記員時,可以在本次參與考試的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錄用,遞補錄用按照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進行。
元陽縣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9日
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6ob3I6TBTSgw2ziiv0iOZ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