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省省行政執(zhí)法資格考試行政執(zhí)法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公告
來源:中國武夷山市網(wǎng) 閱讀:1883 次 日期:2012-11-07 15: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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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試人員應在考試前十五分鐘憑本人準考證以及身份證或工作證進入考場。無準考證的、無身份證或工作證的,不得參加考試??荚嚾藛T進入考場后,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

二、考試人員除攜帶必須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外,不得隨身攜帶任何書籍、資料、筆記及各類通訊工具等物品進入考場。

三、考試人員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guī)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欄目。凡漏填(涂)、錯填(涂)或字跡不清楚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四、考試開始三十分鐘后,考試人員不得入場??荚囬_始三十分鐘后,考試人員方可交卷出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xù)考,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五、考試人員應在開考信號發(fā)出后開始答題。判斷題和選擇題的答案應按要求使用2B鉛筆填涂在答題卡上;案例分析題的答案使用藍、黑顏色墨水的鋼筆或者圓珠筆書寫在答題紙上??荚嚾藛T除在答題卡、答題紙上填涂、填寫規(guī)定的項目外,不得在非署名處署名或作標記。

六、因考試人員的原因致使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損毀、臟、皺等情況的,一律不予更換。

因考試人員的原因損壞答題卡或答題紙,或填涂(寫)不清,或填錯、不填姓名、準考證號,導致無法識別考試人員的姓名和答題內容、無法判讀成績及成績失準的,責任應由考試人員自負。

七、考試人員應遵守以下考試紀律:

(一)自覺服從監(jiān)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jiān)考人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在考場內吸煙、談笑或者有其他影響他人的行為,不得在考場內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

(三)不得偷看他人試卷或其他資料。

(四)不得與他人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五)不得抄襲他人試卷答案或者同意他人抄襲。

(六)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帶出考場。

(七)不得有其他擾亂考場秩序的行為。

八、考試人員對試題內容有疑問時,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但遇有試卷分發(fā)錯誤和字跡模糊問題,可舉手并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后詢問。

九、考試期間考試人員不得擅自離開考室。特殊情況須離開考室的,須征得監(jiān)考人員同意并由監(jiān)考人員陪同。

十、提前交卷的,應向監(jiān)考人員舉手示意,經(jīng)監(jiān)考人員同意后,方可離開。

十一、考試終了信號發(fā)出后,考試人員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監(jiān)考人員核驗回收后離場。

十二、考試人員有本規(guī)則第七條規(guī)定情形的,經(jīng)警告仍不糾正的,一律逐出考場,取消考試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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