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編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進入體檢人員及體檢工作相關安排公告如下:
一、進入體檢人員
按照《公告》規(guī)定,2012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生進入體檢人員,根據(jù)各職位錄用名額,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詳見附件1)。
二、體檢時間及地點安排
(一)體檢時間:2012年11月30日(星期五)上午。凡參加體檢的考生必須于體檢當日上午7:30時前到體檢地點集中,檢錄后開始體檢。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并參加體檢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體檢并不得進入下一程序。
(二)體檢地點: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北區(qū)(原成都中醫(yī)醫(yī)院靠近紅星路一號橋),地址:成都市紅星路一段44號(見附件2)。
(三)體檢集中地點為:成都市第一人民醫(yī)院北區(qū)(原成都中醫(yī)醫(yī)院)五樓體檢部門口。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四、體檢考生注意事項
(一)參加體檢的考生須攜帶①本人身份證(不含:過期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②《考生面試通知書》、③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進行身份檢錄后方能參加體檢。
(二)體檢當日早晨切勿進食,空腹體檢。體檢前三天保持正常飲食,體檢前一天請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飲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類食物;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考生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參加體檢的考生請勿戴隱形眼鏡,部分允許進行視力矯正檢測職位的考生請自行攜帶眼鏡。
(三)按照規(guī)定,招錄人民警察體檢為封閉式體檢。所有考生在體檢全過程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違者按違紀處理??忌H屬及其他人員不得陪同體檢。
(四)體檢費按國家規(guī)定標準收取,請參加體檢的考生自備體檢費(約500元)。
(五)參加體檢的考生在體檢過程中必須服從帶隊醫(yī)生和民警的指揮。
(六)參加體檢的考生不得弄虛作假,不得請人代檢或者代他人體檢,違者按違紀處理并取消相關人員的錄用資格。
(七)由于體檢醫(yī)院停車場地較小,請考生提前做好相關安排。
(八)考生應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確保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檢。由于體檢時間較早,時值隆冬,請考生注意安全。
五、體檢結果的公布及后續(xù)工作安排
(一)體檢結果將于2012年12月7日在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公布,請考生及時查詢(查詢方法:考生于12月7日體檢結果公布后,登錄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成績查詢欄,輸入本人身份證號碼查詢本人的體檢結論)。
(二)按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的規(guī)定,考生對本人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體檢結論公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考生面試通知書》到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成都市文武路136號市公安局3號樓6樓604辦公室)提出復檢要求(現(xiàn)場告知考生體檢不合格原因)并遞交書面復檢申請。其中,《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三)對提出復檢申請并符合復檢條件的考生以及招錄機關認為體檢結論有疑問的考生,由招錄機關安排進行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的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四)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錄機關實施考察。請考生保持通訊暢通。
(五)按照《公告》的規(guī)定,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在參加面試的人員(且在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各依次遞補一次。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及體檢相關安排另行公告,請考生注意查看。
未盡事宜,請向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錄用與培訓管理處(電話:028-61888163)或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電話:028-86407323)咨詢。
附件: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中共成都市委政法委員會
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成都市公安局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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