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各法律碩士研究生:
為切實推進我校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模式和管理機制改革,調動研究生導師和學院的積極性,提高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質量,根據學校決定,擬對尚未分配導師的2012級各類別法碩研究生、2011級法碩(非法學)研究生和2011級法碩(在職)研究生立即分配導師,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配基本原則
法律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的研究方向選擇和導師分配應遵循“雙向選擇、總量控制”的原則。
為了最大限度地尊重學生志愿,并考慮導師的工作量承擔最大限制,每名法碩研究生導師分配的學生數,不得超過待分配法碩研究生總數除以法律碩士研究生導師總數所得平均數的2倍,本次分配上限為9名研究生。
二、分配的基本程序
1.研究學科(方向)與導師選擇
法律碩士研究生應結合個人知識結構和興趣依序選填兩個主要研究方向(也即學科方向),每個學科方向選填三個志愿,選擇三名本學科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導師與學科方向志愿不得重復)。
2.指導教師選擇學生
研究生部收集全部資料后,按每名法律碩士填寫的學科方向與導師依序進行雙向選擇分配,第一順序學科方向的導師有優(yōu)先選擇權。在第一順序研究學科(方向)三名導師篩選中都落選的研究生,進入其所選擇的第二順序研究學科(方向)導師的篩選程序。
3.調劑
兩個順序學科方向的六名志愿導師都沒有選擇的研究生,由研究生部按調劑原則統(tǒng)一分配導師。
三、時間安排:
(一)請本次分配導師范圍內的各位法碩研究生于2013年1月12日以前,填報《西南政法大學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導師選擇志愿表》(附件1)并交到輔導員處,導師候選名單以研究生部網站《西南政法大學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各學科導師為準;
(二)研究生部將在本學期放假前匯總法碩研究生提交的志愿表后,分送第一志愿學院、學科(研究方向)進行選擇或淘汰;第一志愿學科選擇或淘汰結束后,由第二志愿學科進行選擇;
(三)各學院應于2月25日之前,將學科確定的導師帶生名單交研究生部;
(四)研究生部將于下學期初公布全校各學科導師指導法碩研究生名單。
特此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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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導師選擇志愿表.doc》來源于西南政法大學網,最近更新201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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