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規(guī)定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2012〕247號)要求以及學校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
一、招聘崗位:具體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規(guī)范;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yè)和技能;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六)年齡原則要求35周歲以下,條件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
本次招聘信息只在以下信息平臺發(fā)布,其他平臺發(fā)布與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均不保證其真實性。
1、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jld.gov.cn/)/事業(yè)單位招聘/
2、北京農學院校網(http://www.bua.edu.cn/)/通知欄
3、中國教育在線(http://www.eol.cn/)/教師招聘/北京農學院
4、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http://www.edu.cn/)/教師招聘/北京農學院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應聘報名
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北京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并將應聘報名表、戶口簿(首頁和本人頁)、身份證(正反面)、初始學歷以來的學歷學位證書、英語水平等級證書(成績單)、職稱(技能)證書和科研成果、獲獎證書(證明)、科研立項、結題證書等反映情況的證明材料電子版發(fā)送至rsc@bac.edu.cn(人事處郵箱),郵件標題注明“姓名+崗位序號”,人事處不接收紙質材料,應屆博士畢業(yè)生應提供兩名導師的推薦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截止時間:2013年3月31日。
2、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學校人事處和設崗單位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應聘條件的人選,由設崗單位將考試和考核的具體安排電話通知應聘者本人,學校不再另行發(fā)布公告。面試時須提供反映個人情況證明材料的原件,以備核查。
(三)考試與考核
考試與考核由人事部門會同相關職能處(室)和設崗單位共同組織實施。
管理崗位的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
教師崗位考試以面試考察和指定內容試講為主,面試、試講過程中進行提問答辯。
(四)確定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綜合應聘者的學科(專業(yè))學習背景和科研能力等,由設崗單位向學校推薦人選。學校人事部門對推薦人選進行復審,復審通過后由學校進人工作領導小組對推薦人選進行綜合評議,確定擬聘人選,由學校人事處通知擬聘人選參加體檢。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2005〕1號)執(zhí)行。體檢在北京農學院校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用資格。
(六)聘用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選,在北京農學院校網(http://www.bua.edu.cn/)/公示7天,如無異議或雖有問題反映經查實后不影響聘用的,報校長辦公會通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相關情況說明
(一)根據《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違反公開招聘紀律,將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已聘用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二)對不按時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或體檢須提前說明,征得組織者同意后,可單獨組織考試或體檢。
(三)因應聘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與我校簽訂接收意向,影響聘用手續(xù)辦理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次公布的招聘崗位如未能招聘到合適人選,將在下次公開招聘時一并公布。
(五)應聘咨詢請與設崗單位聯系,聯系電話見附件1。
五、聯系方式
主管部門:北京農學院人事處
通信地址:北京市昌平區(qū)回龍觀鎮(zhèn)北農路7號郵編:102206
聯系人:周老師 電話:010-80799383郵箱:rsc@bac.edu.cn
附件:
1、《北京農學院2013年招聘計劃表》
2、《北京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表》
北京農學院
二○一三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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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表.doc》來源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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