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工作部署和《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3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2〕17號)文件要求,現(xiàn)將教師資格認定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等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網上報名對象
符合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條件的鐘樓戶籍人員和在本區(qū)高校2013年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
二、網上報名時間
2013年3月21日上午9:00—3月31日下午5:00
三、網上報名要求
1.申請人在網上報名之前,請仔細閱讀“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手冊”(見附件一);報名的網站是“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是http://www.jszg.edu.cn。
2.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現(xiàn)場確認,同時請關注鐘樓教育網“公示公告”欄目的相關內容,網址是http://www.zledu.com/。未按規(guī)定時間前往現(xiàn)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四、網上報名流程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注冊”,并根據系統(tǒng)提示認真、細致、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2.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提交報名信息。特別要做好電子版照片上傳,電子版照片需申請人近3個月內的彩色證件照,淡藍色、紅色或白色背景,無邊框;正面照,免冠,無頭飾。請確保加貼在申請表上,及現(xiàn)場確認時提交的照片與此電子照片同一底版,建議電子版照片寬度為114像素,高度為156像素;
3.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將返回此次報名生成的報名號,請申請人記住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注冊郵箱及報名號,這些資料是以后修改報名信息以及現(xiàn)場確認時的重要查詢條件;
4.申請人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4紙正反打印2份)、打印“思想品德鑒定意見表”(1份)、“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正反打印1份)、“粘貼相片頁”(1份)。其中:
①申請人思想品德情況鑒定按照《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要求填寫。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證明,并提供至少1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應屆畢業(yè)生申請教師資格,應由畢業(yè)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證明。非在職人員申請教師資格,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證明,并由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②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均應按規(guī)定到指定醫(yī)院參加體檢并蓋章?!督K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供申請人員參加體檢時使用,申請人員應在“體檢表”上填好編號(網上報名號)。體檢通知請于3月底關注鐘樓教育網上通知。
5.網上報名結束后,請點擊“退出”按鈕關閉報名頁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給申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五、網報現(xiàn)場確認、材料受理要求
1.現(xiàn)場確認時間:4月10日—4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現(xiàn)場確認地點:鐘樓區(qū)教育文體局(星港路88號,公交B23、52路可直達);電話:88890541。鐘樓區(qū)教育文體局人事科咨詢電話:88890541。
3.現(xiàn)場確認申請人應攜帶以下資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A4紙雙面打印);
(2)戶籍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本區(qū)戶籍人員需提供);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具有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教育等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若是2001年以前的畢業(yè)生或應屆畢業(yè)生不能上網查詢的,需提供本人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學業(yè)成績證明(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
(6)非師范專業(yè)學歷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修合格證原件、復印件或已獲得的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無法以學歷證書確認師范生身份者需提供加蓋相應高校公章的當年作為師范生錄取的招生名冊,并且提供相應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7)申請學科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不一致的人員需提供參加申請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合格證書(或由省教育考試院出具單科成績合格證明;亦可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打印個人成績頁面,加個人簽名和查詢密碼交由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現(xiàn)場確認人員確認);
(8)江蘇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1份;
(9)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10)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原件;
(11)在編在職教師需提供在編在職教師證明;
(12)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已取得的人員提供);
(13)粘貼相片頁。
復印件請統(tǒng)一用A4紙按封面(見附件二)的申報材料順序整理好。
4.材料受理時注意事項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申請任教學段與學歷相對應、任教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相一致的教師資格時,可以免予參加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①師范院校和其他高校經國家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列入國家或省招生計劃,由省統(tǒng)一招生,按師范專業(yè)要求培養(yǎng)的全日制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②全日制教育碩士。其中,修學教育管理專業(yè)方向的全日制教育碩士,申請的任教學科應與本科所學專業(yè)一致或相近。
(2)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收取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費120元/人。
(3)公民身份、學歷、體檢、普通話、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思想品德鑒定等項如有一項不符合規(guī)定,將依法不予受理。
(4)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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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資格申請人網上報名操作手冊.doc》《需下載相關材料.doc》來源于鐘樓教育網,最近更新201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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