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市事業(yè)單位自身發(fā)展的需要,切實解決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問題,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麗江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以及省市有關政策規(guī)定,面向我市各類高校畢業(yè)生考試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595名?,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考試招聘工作應遵循品學兼優(yōu)、德才兼?zhèn)洹W用一致、“公開、公平、公正”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麗江市屬事業(yè)單位(51名):市人民防空通信站1名,市價格認證中心1名;市農業(yè)科學研究所(市農業(yè)技術推廣中心)2名;市畜牧獸醫(yī)站2名;市土肥站1名;市林科所1名;市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2名;玉龍雪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qū)門票管理中心2名;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化館)2名;市人民醫(yī)院36名;市婦幼保健院1名。
古城區(qū):92名。
玉龍縣:95名。
永勝縣:184名。
華坪縣:99名。
寧蒗縣:74名。
三、招聘對象
在2007年、2008年、2009年內畢業(yè)的我市未就業(yè)、未孕的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專院校畢業(yè)生(個別崗位可放寬到中專)和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人員。
四、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二)具有崗位所需的業(yè)務和專業(yè)知識,符合國家對執(zhí)業(yè)資格的要求。
(三)具有全面履行受聘崗位職責的能力,符合擬招聘崗位所需的相應學歷、專業(yè)和資格條件的要求。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學位的可放寬至35周歲(即: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市屬事業(yè)單位的考生要求持有麗江市常住戶口;報考縣(區(qū))事業(yè)單位的考生要求持有所在縣(區(qū))常住戶口。
(七)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人員,報考服務所在縣(區(qū))招聘崗位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受畢業(yè)年限、生源、戶籍限制。
(八)崗位名額和專業(yè)條件詳見2009年麗江市屬事業(yè)單位和各縣(區(qū))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五、招聘步驟及程序
報考非教師類崗位(市人民醫(yī)院招聘崗位除外)的本科及其以下應往屆大專畢業(yè)的考生,直接通過公共科目考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體檢、考核后聘用;報考教師類崗位的考生,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按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內)由高到低的順序和不低于1:2的面試比例(個別緊缺急需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市人事局批準,可按不足1:2的比例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體檢、考核和聘用。具有碩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學歷學位和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資格)的考生,經用人單位考核、業(yè)務主管部門同意、人事部門審批,經體檢、考核合格,按程序可直接辦理聘用手續(xù)。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有關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09年6月30日至7月3日(4天)。
2、報名地點:市屬事業(yè)單位在麗江市人才市場報名(香格里大道大港酒店旁);縣(區(qū))事業(yè)單位在各縣(區(qū))報名(詳見各縣(區(qū))招聘崗位一覽表面)。
3、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1)考生在選擇報考志愿時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
(2)考生須持有畢業(yè)證書原件,市、縣(區(qū))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符合筆試加分條件的還需提供加分依據原件。
(3)不能到現場報名的考生可先由家長用復印件或傳真件代為報名,并于2009年7月30日前到人事部門復核原件。未在此指定日期內審核原件者,取消其報名考試資格。
(4)每個崗位的報考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才能開考。對個別形不成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市人事局批準,可以開考。
(二)收費
參照云發(fā)改收費函[2006]229號文件規(guī)定,報名時每位考生須交報名考務費120.00元。
對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鎮(zhèn)或農村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頒發(fā)的低保證原件可免交報名考務費。
(三)資格審查
用人單位在現場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單位在《同意報名通知單》上簽章,送人事部門現場資格復審點復審,復審合格者到考試報名處辦理報名手續(xù)。
(四)考試
1、考試內容:
(1)筆試:《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政治、法律、綜合三科),筆試分為150分綜合試卷。《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科目統(tǒng)一使用云南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用書《公共基礎知識與應用知識教程》(2008年版)為考試參考教材。
(2)面試:教師類崗位、市人民醫(yī)院崗位的面試(專業(yè)測試)工作由縣(區(qū))人事局和市屬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制定方案報市人事局審批后實施。面試(專業(yè)測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
2、考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09年8月22日上午。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3、照顧和加分:對榮獲“省級優(yōu)秀畢業(yè)生”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對榮獲學院以上表彰的“三好學生”、“優(yōu)秀黨團干部”、“優(yōu)秀班干部”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加3分;對獨龍、德昂、基諾、怒、阿昌、普米、布朗等7個少數民族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其他少數民族的加分待省相關部門出臺文件后執(zhí)行;按云青聯〔2004〕8號文件規(guī)定,從 2003年開始服務的“全國計劃的西部志愿者”,服務期為2年的,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筆試總成績加5分,服務期為1年的,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筆試總成績加3分;按云教學〔2005〕14號、云青聯〔2006〕25號文件規(guī)定,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云南省地方項目”并獲金、銀、銅獎的人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筆試總成績分別加4分、3分、2分;根據云人 〔2007〕4號文件規(guī)定,參加“三支一扶”的人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筆試總成績加4分;參加“特崗教師”人員,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筆試總成績加5分。報考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人員的招聘崗位的考生不再給予“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崗教師”的加分,符合其它加分條件的可以加分。如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就高享受其中一項,不得累計加分。在成績并列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用享受城鄉(xiāng)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鎮(zhèn)或農村家庭的報考人員,
(五)確定招聘人員
非教師類崗位(市人民醫(yī)院招聘崗位除外):筆試成績公布后,由市人事局根據各崗位報考情況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每個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體檢、考核和擬聘用人員。
教師類崗位(包括市人民醫(yī)院招聘崗位):在各招聘崗位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由高到低的順序和招聘計劃數不低于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進行面試(個別緊缺急需的崗位經用人單位申請和主管部門同意,報經市人事局批準,可按不足1:2的比例進行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按不足1:2比例面試的崗位,要求面試成績要達到70分,否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面試結束后按綜合成績(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后)×60%+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百分制)×40%)由高到低順序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進入體檢、考核和擬聘用人員。
(六)體檢
擬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體檢。市屬單位由市人事局組織體檢;各縣(區(qū))由縣(區(qū))人事局組織體檢。體檢應在有條件的縣級及其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市人民醫(yī)院招聘崗位要求肝功表抗呈陰性)。
若出現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或綜合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由高到底的順序依次遞補。
(七)考核
體檢工作結束后,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組織考核??己瞬捎糜烧衅竼挝缓椭鞴懿块T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學校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進行,主要在政治思想、職業(yè)道德、業(yè)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核。未進行面試的崗位,按麗市人[2006]44號和麗市人[2007]57號文件規(guī)定,對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的專業(yè)水平和崗位能力的考核由用人單位在試用期中進行。經考核,符合崗位要求的簽訂聘用合同,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延長試用期或予以辭退。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在麗江人事人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審批
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市屬單位由市人事局審批;各縣(區(qū))由縣(區(qū))人事局審批后,報市人事局備案。
六、儲備人員管理
筆試成績已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但未被聘用的考生,市、縣(區(qū))人事部門將按照《關于麗江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 [2003]41號)文件的規(guī)定,統(tǒng)一列入人才儲備庫,分類列出候選人員花名冊供用人單位隨時招聘。候選人候選資格的有效期為本次考試至下次考試招聘公告發(fā)布時止。
七、紀律要求
1、從事考試、考核、招聘工作的當事人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實行公務回避。
2、不按編制限額、年度增人計劃、考試考核及招聘程序或相關規(guī)定進行聘用的,人事部門不予認可。
3、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一經發(fā)現將予以追責和問責。
5、無故不聘用考生的單位或部門,責令聘用并作通報批評,三年內不得補充工作人員。
八、其他事項
1、根據麗江市事業(yè)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經過試用期,試用合格后與用人單位簽定聘用合同。
2、根據《云南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人事代理試行辦法》(云人〔2006〕26號)文件要求,新聘用人員須到市、區(qū)縣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
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zhí)業(yè)醫(yī)師法》和《護士管理辦法》的相關規(guī)定及用人單位要求,新聘用到麗江市人民醫(yī)院相關崗位的工作人員,如果三年內未取得執(zhí)業(yè)資格的,可根據合同的其它約定事項解除聘用合同。
4、全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人員工作的紀律監(jiān)督由市人事考試領導小組紀律監(jiān)督組負責。
5、未盡事宜,按《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麗江市人事局《關于麗江市事業(yè)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實行考試考核暫行辦法》(麗市人[2003]41號)文件規(guī)定辦理。
6、本公告由麗江市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88—5122926
麗江市人事局
2009年6月1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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