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2013年5月16日發(fā)布的《婁底市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公告》和《婁底市公安局2013年公開選調人民警察實施方案》規(guī)定:
一、經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對選調聲像、法醫(yī)、科技信息化、英語、財會等五類職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可按低于1:2的比例開考,對沒有報考的空缺職位調整到偵查類職位:
1.符合報考聲像類職位的男性民警2人,選調2人,開考比例為1:1。
2.符合報考法醫(yī)的男性民警2人,選調2人,開考比例為1:1。
3.科技信息化類:符合報考科技信息化類職位的男性民警3人,選調男性民警2人,開考比例達1:1以上;
符合報考科技信息化類職位的女性民警0人,選調女性民警1人,其職位調整到偵查類女性民警職位1個。
4.符合報考英語類職位男性民警0人,選調男性民警2人,其職位調整到偵查類男性民警職位2個;
符合報考英語類職位女性民警1人,選調女性民警1人,開考比例為1:1。
5.符合報考財會類的男性民警0人,選調男性民警1人,其職位調整到偵查類男性民警職位1個。
二、符合報考文秘類的男性民警2人,選調男性民警2人,經審批,文秘職位不屬于特殊職位,開考比例為1:2,其中1個職位調整到偵查類男性民警職位。
三、選調偵查類職位和財會類女性民警職位計劃數(shù)與實際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均達到1:2以上,符合開考條件。
調整后,選調偵查類男性民警24人,女性民警3人。
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婁底市公安局
201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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