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審核。報名人員需如實填寫《溫州市公安局面向縣級公安機關公開選調民警報名表》,由縣(市、區(qū))公安局政工部門初審認可,并經當地人力社保部門審核同意后,持本人畢業(yè)證書、身份證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和工作實績證明材料,及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張到報名點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如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相應職位選調人數比例低于3:1的,取消該職位或相應核減選調人數。
二、初步遴選。針對選調職位任職素質能力要求,綜合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的崗位經歷、工作業(yè)績、考核獎懲等情況進行比較遴選,按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試教)人選。
三、面試(試教)。成立面試(試教)考察小組,對入圍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yè)能力、個性特征和職位匹配度等方面進行考察了解,根據面試(試教)結果按1:1.5比例確定考察對象。
四、組織考察。溫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人員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五、確定人選。溫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根據考察情況確定擬選調人選,經征求市公安局紀委意見后,報市公安局黨委研究決定選調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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