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文山州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法檢系統(tǒng))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對文山州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非法檢系統(tǒng))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
2013年7月9日,9:00-17:00;
2013年7月10日,9:00-17:00。
(二)地點
文山州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2樓大廳(文山市果園街39號)。
(三)復審程序
1、資格復審情形
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資格復審確認表(一式二份,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在資格復審時要求必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部門進行審驗。請將上述材料復印一份,并在復印件上寫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簽章。
具體所需證明材料請考生對照《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相關文件可從以下網(wǎng)址下載:
http:// gwyj.ynhrss.gov.cn
2、審核原則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wǎng)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與招考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不得參與后續(xù)的考錄程序。
3、審核確認
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如出現(xiàn)已進行過網(wǎng)上確認的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情形,資格復審人員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審核單位須在其提交的《確認表》上蓋章認可。《確認表》蓋章后一式兩份,一份考生持有作為“面試準考證”,一份審核單位留存。
(四)相關說明
1、資格復審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州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行全程監(jiān)督。屆時將組織招考單位及主管部門嚴格開展資格復審工作。
2、對資格復審不合格、違反考錄紀律或填報虛假信息報名等情形的報考人員,將對照《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報考誠信承諾書》進行認定和處罰。
二、面試
(一)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3年7月23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地點:文山學院主教學樓。
(二)面試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1、持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后簽章的確認表原件;
2、持本人身份證原件;
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三)面試方法
面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方法進行。
(四)面試內(nèi)容
無領導小組討論:主要是通過給一組考生一個問題,讓考生進行一定時間的討論,來檢測考生的組織協(xié)調能力、口頭表達能力、辯論能力、說服能力、情緒穩(wěn)定性、處理人際關系的技巧、非言語溝通能力等各個方面的能力,對考生作出綜合評價。
(五)面試注意事項
1、7月22日上午8:30,全體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到文山學院主教學樓前的操場進行抽簽,確定每個崗位的面試時間。
2、7月23日至7月24日,每場考試的考生,請務必于當場面試前45分鐘,即上午7:15,下午13:15前到達文山學院主教學樓的操場,按面試編排組次列隊與面試考官同時抽簽決定面試考場。上午7:45,下午13:45未到達考點的,取消當場面試資格,并保留是否追加禁考處罰的權利。已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面試,按“擾亂考試秩序”給予五年禁考公務員的處罰。
3、考生進入面試候考室后,隨身攜帶的通訊工具,必須交給有關工作人員保管。將通訊工具攜帶進入面試候考室和面試考場的,視為違紀,取消面試資格。
4、面試時不得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凡穿著有執(zhí)法單位行業(yè)特征的制式服裝參加面試的,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5、考生進入面試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則將對其最終面試成績扣減5分。
6、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后,應遵守秩序,服從工作人員安排。
7、考生面試時必須使用普通話。
8、按照回避有關的規(guī)定,考生可向紀檢人員申請需要回避的考官予以回避。
9、面試結束后考生不允許帶走題簽和草稿紙。
10、考生在候考室、面試室內(nèi)禁止吸煙。
11、違反相關規(guī)定的考生,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六)面試的相關說明
1、面試工作由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州紀檢監(jiān)察部門實行全程監(jiān)督。面試階段通過文山政務網(wǎng)(www.ynws.gov.cn)、文山黨建網(wǎng)?。▃swldj.yn.gov.cn/newZS/default.aspx?departmentid=1068)和文山人社網(wǎng)(www.ynwsrs.gov.cn)發(fā)布相關工作信息。
2、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全省統(tǒng)一劃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得參與后續(xù)考錄過程。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綜合成績將于2013年7月26日通過文山政務網(wǎng)、文山黨建網(wǎng)和文山人社網(wǎng)面向社會公布,公示期7天。
4、面試總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進行計算。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nèi)韵嗤?,則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高者勝出。
中共文山州委組織部 文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