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昌寧縣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報考84個縣鄉(xiāng)公務員崗位的163名考生參加了資格復審,合格154人,不合格9人。
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的一致性進行審核,若所持證明材料與招考崗位要求不符,資格復審不合格。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及相關要求,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團縣委、縣公安局、縣教育局、縣民宗局等多家相關單位共同參與,根據(jù)各單位工作職能,分別對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與比對,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同時,資格復審工作邀請縣人大、縣政協(xié)、縣紀委監(jiān)察局相關領導到場監(jiān)督,確保資格復審公平、公正,為每一名報考人員負責。經審查,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報考人員不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非“四項目”人員報考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專業(yè)不符合、生源地(戶籍)不符、自動放棄5種情況。
根據(jù)《云南省201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資格復審后不足面試比例的崗位,按實際人數(shù)開展面試,不再進行遞補。”的規(guī)定,今年部分崗位將開展等額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