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現(xiàn)處于實習期,由于地點離家太遠,調(diào)換崗位又比較困難,想再考國家公務員,打算實習期滿一年后,報考2010年國家公務員.不知道是否可以考?
聽說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不得再報考公務員,是不是我實習期滿后無法再考?
答:一、試用期內(nèi)公務員是不可以參加公務員考試的。
二、滿試用期,沒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的,需取得原單位同意方可報考。一般單位都是會同意的。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可以考上一級公務員,及縣直及鄉(xiāng)鎮(zhèn)都可以考省直和國家公務員,省直可以考國家公務員。
所以,你要是滿了實習期,可以考國家公務員,但是要取得原單位的同意才可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