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安排,2013年上半年會計從業(yè)資格考試成績定于2013年7月15日公布(備注:分數(shù)為“-2”代表違紀,“-1”代表缺考)。根據(jù)《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73號令),自成績公布之日起半年之內,考試通過的考生務必到報名地財政局申請辦證,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從業(yè)資格證書。
如對考試成績有疑問的考生,請于7月30日之前,到報名地財政局填寫查卷申請表。
特此公告。
市財政局會計處
201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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