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
甲方_________(商業(yè)銀行)同意承兌乙方_________(出質人)總計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商業(yè)匯票,并與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的《銀行承兌協議》。
甲方同意承兌_________公司(承兌申請人)總計金額為_________元的商業(yè)匯票,并與承兌申請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銀行承兌協議》。
為確保乙方對上述協議的切實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或權利為質物。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以其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財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甲乙雙方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平等協商,就下列條款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于質押的質物:
一、名稱:_________;
二、數量:_________;
三、價值及折扣率:_________;
四、期限:_________;
五、權屬來源:_________;
六、權屬證明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范圍
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承兌協議》項下甲方以承兌人身份替(乙方或承兌申請人)墊付到期應付匯票款項(即墊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貸款本金、利息、罰款及實現質權等的其他一切相關費用。
第三條 質物的移交與交付
一、本合同項下質物為動產的,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將質物移交甲方占有。質押期間為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協議項下甲方因墊付票款而形成的逾期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還清之日止。
二、本合同項下質物為權利的,在質押期間,乙方須將權利憑證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出質登記
本合同項下質物依法必須辦理出質登記的,甲乙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持本合同及有關資料到相應的登記管理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第五條 質物的保管及責任
在質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質物滅失或毀損的,甲方應承擔民事責任。因甲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而可能致使其滅失或毀損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務而返還質物。
第六條 保險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險別,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將質物向甲方指定的_________保險公司辦理足額的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單交甲方保存。投保期限應長于協議項下匯票到期日的最遠期限。投保財產若發(fā)生損失,甲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yōu)先收回墊付票款本息及其他一切相關費用,或與乙方辦理保險賠償金的提存,以備協議項下匯票付款日到期時,支付應付票款。如乙方未辦理質物投保手續(xù),甲方有權代理乙方直接辦理,有關費用仍由乙方支付。
第七條 質物的孽息收取權
甲方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孽息,此項孽息收入應先行用于充抵孽息的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質物的保險,公證,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物有損壞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并將拍賣或變賣所的款項用于清償協議項下甲方已墊付票款本息或由雙方辦理該款項的提存,己備協議項下匯票付款日到期時支付應付票款。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fā)生分立或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若乙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質物。
第十一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依法處分質物
一、協議項下匯票付款日到期后,承兌申請人未能按協議交足票款而由甲方墊付的;
二、承兌申請人經營場地被司法或行政機關查封或關閉;或無正當理由停止營業(yè)2個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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