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決定組織實施平江縣2013年教育系統(tǒng)小學教師和幼兒園幼師、職校專業(yè)教師招聘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統(tǒng)一組織、分類實施的原則。
二、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三)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行端正;
(四)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或技術等級;
(五)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年齡條件和身體條件;
(六)具有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具體招聘對象和條件以公布的招聘崗位信息為準。
三、招聘計劃和崗位
2013年教育系統(tǒng)小學教師和幼兒園幼師、職校專業(yè)教師招聘工作,招聘單位和具體崗位及崗位要求附后,詳情請查詢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平江縣政府門戶網。
四、報名要求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8月22日----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共3天。報名地點:平江縣教育局人事股(三樓)。
(二)報名、資審辦法
報名應聘人員現(xiàn)場填寫《平江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經資格審查合格后,進行相關信息錄入。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報名。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考試承諾書,提交的報考資料應當真實、有效,禁止惡意報名,擾亂報名秩序。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所有報名應聘人員按要求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幼師)資格證等原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張。
五、招聘考試
考試工作由教育局負責組織,人社局負責筆試和面試的命題制卷、筆試閱卷、面試主考官和考官的抽簽確定三個環(huán)節(jié)。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所有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生成。
(一)開考比例。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必須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的招聘計劃數。個別緊缺急需專業(yè)用人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縣招教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是否開考,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二)筆試。筆試主要以招聘崗位所需學科專業(yè)知識為主,兼顧崗位必須的其它知識和技能。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筆試成績。依據筆試成績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分別以小學教師、幼師、職校教師三類崗位筆試實際參考人員的平均分劃線,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面試資格。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名次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筆試時間:8月26日,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人社部門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與能力,小學教師采取現(xiàn)場抽題說課與專家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幼師采取個人技能測試、現(xiàn)場抽題說課與專家提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原則上要求在筆試結束后30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總成績計算與公示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小學教師、職校專業(yè)教師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幼師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說課和技能測試各占30%)。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按招聘崗位從高到低進行排名并公示。
(五)同分優(yōu)先處理辦法
招聘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
六、體檢
依據考試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招考體檢標準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在縣級以上有體檢資質的醫(yī)院進行。
應聘對象對體檢結果如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3個工作日內向教育局申請復查,請求批準后到指定醫(y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以復查結果為準。
未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也不再遞補。
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合格對象在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確定為考核對象。
七、考核
對擬聘用對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資格復查和德、能、勤、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疾旌细裾咴谄浇T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時間到教育局人事股簽訂聘用協(xié)議;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縣教育局紀監(jiān)室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
八.聘用管理
縣教育局與聘用對象依據國家人事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聘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為一年。聘用期內不得調動和借用,合同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現(xiàn)決定是否簽訂續(xù)聘合同。在聘期內如出現(xiàn)被用人學校解聘或合同規(guī)定的其他解聘情形,按合同規(guī)定,予以解聘;不如期到崗、自動離職的予以除名。
聘用人員為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待遇執(zhí)行國家有關規(guī)定。原從事過教育工作,需認定原有工齡的人員,原社保金由個人全額負擔﹙含劃轉﹚,且在辦理人事工資關系前,一并繳清。
九、招聘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關注高。
縣紀委、監(jiān)察局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jiān)督。公開招聘工作要求嚴格按規(guī)定程序和紀律要求進行,凡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按湘組發(fā)[2012]12號等文件嚴格追究責任,嚴肅進行處理。
十、咨詢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0730—6234682(平江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730—6226083(平江縣紀委監(jiān)察局)
0730—6234772(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
岳陽市平江縣2013年招聘小學教師和幼兒園幼師、職校專業(yè)教師職位表
平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江縣教育局
201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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