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公告規(guī)定的繳費結束時間,本次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法檢類職位中,共有10個職位未達到1:5的開考比例。根據(jù)《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研究,決定:
1.將94921801、94921803、94921804、94941103、94941203、94941702、95041105等7個職位的開考比例放寬到1:3。
2.對報考人數(shù)不足3人的94921904、94941303、95021701等3個職位,取消錄用計劃,相關筆試考務費由省人事考試中心退還考生。
特此公告。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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