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昨天(10月8號)還不知道考試成績的情況下,就接到了去資格復審的通知,本來說是10號之前一定趕到指定地點,但是因為是外地的路途太遠,跟他說趕不到,要是那樣的話就只能放棄了。后來又問了下說可以先發(fā)傳真,本人必須在15號之前趕到地點?,F(xiàn)在懷疑去了的話會不會到時候跟政法干警學校的復試時間沖突,趕不過來。而且面試又不是在昆明,地方的面試時間跟省直的是一樣嗎?
回復:不完全一樣,請按照通知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