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考試復習大綱
一、 考試目的
本課程是法學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入學專業(yè)考試的內容,目的是考察考生對
民法學基礎知識的掌握水平。
二、考試的性質與范圍
本考試是測試考生對民法基礎知識和初步應用能力的水平考試。范圍包括民法總論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基本特征、基本制度與實務應用能力等。
三、考試基本要求
1、掌握民法總論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基本特征、基本制度內容;
2、可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務案例或法律問題;
3、對民法總論內容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內容能夠系統(tǒng)理解掌握。
4、對民法總論相關研究方向、問題有所了解,對典型案例有基本了解與分析。
四、考試形式
本考試采取客觀試題與主觀試題相結合,知識點測試與綜合分析應用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法??荚嚥捎霉P試形式。題型見下列內容。
五、考試內容(或知識點)
(一)民法的調整對象與分類;民法典的制定與民法通則
(二)民法的性質;民法與商法、經濟法等部門法的關系
(三)民法的基本原則
(四)民法的效力、適用與解釋方法
(五)民事法律關系與民事能力
(六)民事權利、民事義務與民事責任;民事權利的內容與客體;民事權利行使與保護方式
(七)民事主體制度;自然人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宣告失蹤與宣告死亡
(八)人身權制度價值;人格權及其保護;身份權;住所與居所
(九)法律的類別;法人的能力;法人機關;法人的設立和消滅;非法人組織
(十)法律行為概念、分類、成立、生效;法律行為的效力;附條件、附期限法律行為
(十一)代理、代理權與代理分類;無權代理、表見代理
(十二)時效、訴訟時效、除斥期間;訴訟時效中止、中斷與延長;訴訟時效完成后的法律效力
六、考試題型
說明:基本題型如下,題量、各題分值每年可能有適當調整
1、 概念辨析題
要求:回答基本概念含義;回答二概念相互關系
2、 簡述題
要求:回答所包含知識點,并對知識點進行必要的展開論述
3、 論述題
要求:回答所包含知識點,并對知識點進行較充分的的綜合論述
4、 案例分析題
要求: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正確答出知識要點,簡單闡述法律
理由
七、參考書目:
1、參考教材:梁慧星,《民法總論》(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11年4月
2、參考閱讀:陳華彬.《民法總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11年1月版
經濟法學碩士生入學考試大綱
專業(yè)名稱:經濟法學
專業(yè)代碼:030107
一、 考試目的
通過本入學考試,旨在測試學生是否已經較為熟練地掌握經濟法基本理論知識與實務知識,了解經濟法產生的獨特背景和經濟法發(fā)展的獨特路徑,分析與研究經濟法的歷史任務、調整對象、地位、價值、淵源、體系、基本原則、本質、特征、制定、實施乃至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從而從中遴選出基礎知識扎實、有獨立思考能力和培養(yǎng)潛質的優(yōu)秀學生。
二、考試的性質與范圍
本入學考試是一種測試應試者具備經濟法基本理論知識以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尺度參照性水平考試。考試的范圍為經濟法總論,即包括本大綱所規(guī)定的大致內容。
三、考試基本要求
熟練地掌握經濟法總論這一知識體系的基本框架與一般概念;運用經濟法獨特的思維方式,注重理論聯(lián)系實際,具有較強的分析問題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考試形式
筆試。
五、考試內容
本入學考試內容為經濟法總論:包括經濟法的產生和發(fā)展;經濟法概念的國內外學說以及其基本含義;經濟法體系的含義;經濟法淵源的種類;經濟學、經濟法學和經濟法學體系: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經濟法的調整方法;經濟法的地位;經濟法的基本原則;經濟法歷史使命;經濟法的本質和特征;經濟法的價值;經濟法的制定與實施等內容。
六、考試題型
本考試題型采取主觀題與客觀題相結合:包括名詞解釋、簡答題、分析題。
七、參考書目
1.張富強著:《經濟法通論》,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
2.楊紫烜主編:《經濟法》(第四版),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3.劉文華主編:《經濟法》(第4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2年版。
4.張富強主編:《稅法學》,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830法學綜合二〔刑法學總論〕考試大綱
一、 考試目的
《刑法學總論》是全日制法學碩士的考試科目“830法學綜合二”中的部分考試內容。其目的是考察考生是否具備從事法學研究的知識和能力。
二、考試的性質與范圍
本考試是考察考生對刑法學基本理論掌握程度的法學綜合考試,在考試科目“法學綜合二”(總分150分)中的分值為50分??荚嚪秶ǎ盒谭傉摶靖拍睢⑿谭傉摶纠碚?、運用基本理論分析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考試基本要求
1.掌握刑法總論基本概念,能準確辨析相似概念的異同;
2.掌握刑法總論基本理論,能運用基本理論分析實際問題。
四、考試形式
閉卷考試。試題內容客觀題與主觀題相結合。
五、考試內容(或知識點)
刑法的概念、體系、解釋;刑法基本原則;刑法效力范圍;犯罪概念和理論;犯罪構成;排除社會危害性行為;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態(tài);共同犯罪;罪數(shù)形態(tài);刑事責任與刑罰;刑罰的具體運用;刑罰的執(zhí)行與消滅。
六、考試題型
1.概念辨析題;2.簡答題;3.案例分析題;4.論述題
七、參考書目:本科通用教材
1. 《刑法學》徐松林主編、胡學相副主編,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
2.《刑法學》高銘暄、馬克昌主編,北京大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1月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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