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代碼:940)
一、考核要求
要求學生掌握“語言學”的基本概念,并能運用基本原理解決具體問題。其中,基本概念的掌握,屬于知識積累能力;運用原理本分析問題,屬于實際運用能力。要求學生兩種能力平衡發(fā)展。
二、考核評價標準
1)客觀題考核要求準確清晰地掌握基本概念和原理。正確完成題目,得分。
2)主觀題考核標準:
a.論述準確清晰,且語言流暢,沒有語言錯誤,可得滿分;
b.論述較準確清晰,且語言較通順,基本沒有語言錯誤,可酌情扣分;
c.論述不十分準確清晰,且語言較通順,有少量語言錯誤,可及格;
d.論述不準確清晰,且語言錯誤較多,不及格;
e.論述不正確,且語言表達不清,不得分。
三、考核內容
第一章:總論
1.1什么是語言?
1.2語言的本質特征
1.3語言的功能
1.4什么是語言學?
1.5語言學的主要分支
1.6重要概念區(qū)別
第二章:語音
2.1言語器官
2.2輔音
2.3元音
2.4語音描寫
第三章:音位
3.1語音與音位的區(qū)別
3.2音素
3.3音位和音位變體
3.4音位過程
3.5音節(jié)、重音、語調
第四章:詞法
4.1什么是詞?
4.2詞的形成
第五章:形態(tài)
5.1詞素
5.2形態(tài)描述
第六章:句法
6.1傳統(tǒng)學派
6.2結構主義學派
6.2生成學派
第七章:語義
7.1詞的概念意義和聯(lián)想意義
7.2指稱論
7.3詞的涵義關系
7.4成分分析
7.5句子意義
第八章:語用
8.1什么是語用?
8.2語境、指示語、照應
8.3言語行為
8.4會話含義
8.5禮貌原則
四、參考書目
1、《語言學教程》胡壯麟主編,北京大學出版社(2011年3月版)
2、《語言研究》(英文版)G..Yule主編,外語教學與研究出版社(2000年版)
更多學歷考試信息請查看學歷考試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