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費地址:南二環(huán)西段69號(碑林區(qū)政府辦公大樓一樓大廳)
交費時間:10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可乘坐:311區(qū)間、308、216、722到省政務(wù)大廳下車;218、204、508、713、407、18、709、410、720到省體育場西門下車;504、509、706、24、32、46、108到何家村下車;101到唐城賓館下車。
一、繳費注意事項
考生需攜帶報名登記表及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繳費,確因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場的,可委托他人進行繳費,受托人除攜帶以上資料及本人身份證外,還需出具考生本人手寫的繳費委托書。
二、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須攜帶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fù)印件);
2、農(nóng)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fù)印件)。
減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于審核繳費時攜帶上述材料,經(jīng)考試組織機構(gòu)確認(rèn)后,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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