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2013年招聘人員資格復審公告
來源: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 閱讀:1086 次 日期:2013-10-25 09: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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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運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的有關要求,現(xiàn)將運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在參加筆試的考生中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不足3倍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最后1名成績并列者,同時進入資格復審)。具體名單見附表。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0月30日-10月31日。

資格復審地點: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二樓會議室(運城市中銀大道19號)。

各崗位資格復審的具體時間見附表。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必須由本人持相關證件及有關材料(證明)按本公告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如實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筆試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學位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4、已就業(yè)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注明為本單位職工,同意報考),辦理人事代理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人才中心出具檔案證明材料(注明未就業(yè),檔案在本單位托管);

5、崗位要求獲得相關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或等級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資格(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考生,需要另外提供由相關部門加蓋公章確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原件和復印件)。具體為: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報考有工作經(jīng)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經(jīng)歷證明。

8、所報崗位具備條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項

1、考生本人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材料(證明)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2、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因復審不合格或放棄所空缺的面試名額,不進行遞補。

3、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請認真閱讀本公告,有關事宜可直接咨詢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科。

咨詢電話:0359-2660316

運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5日

附件:運城市市直部分事業(yè)單位2013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名單

更多信息請查看山西省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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