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入圍資格復審的考生:
根據(jù)《浙江省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統(tǒng)2013年招錄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員)學員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將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和要求通知如下:
1、資格復審時間:2013年11月1日上午9時至11時;地點:金華市人民政府(雙龍南街801號)西輔樓3號樓607室。
2、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提供以下資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等招錄職位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不能參加面試。
4、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將于2013年11月9日參加面試,有關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詳見資格復審現(xiàn)場發(fā)放的《面試通知》。
5、聯(lián)系電話:82469337(金華市司法局)、82469651(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金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10月29日
附件:具體名單請參照:http://www.zjhrss.gov.cn/art/2013/10/29/art_1661_5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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