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告》的規(guī)定,現(xiàn)將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錄公安系統(tǒng)資格復審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jù)考生的筆試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2:30至下午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統(tǒng)一在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州市龍馬潭區(qū)龍馬大道一段24號,瀘州市地稅局旁邊)11樓會議室進行。
四、資格復審相關要求
(一)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應攜帶以下資料按指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身份證原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過期身份證、戶口簿、常住人員登記表)及復印件。
2、《2013年四川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3、畢業(yè)證、學位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
4、報考要求具備本省常住戶口或生源地職位的考生,出具戶籍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5、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6、事業(yè)、企業(yè)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中,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其中區(qū)、縣級及以下單位的事業(yè)人員,須出具所在區(qū)、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7、公安部門、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8、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相應單位(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其中區(qū)、縣級及以下單位的上述人員,須出具所在區(qū)、縣級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9、委培生、定向生須由原委培、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10、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二)沒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中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缺少上述要求提供的證件、以及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而取消面試資格所產(chǎn)生的面試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遞補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于2013年11月20日前在瀘州人事考試網(wǎng)(www.Lzrsks.gov.cn)公告。
面試遞補人員的資格復審于2013年11月25日18:00前結束。面試遞補人員資格復審工作結束后仍有面試名額空缺的,不再遞補面試人員。
(三)資格復審合格者,需現(xiàn)場繳納80元(請備好零鈔)面試考務費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四)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情請登陸;http://www.lzrsks.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b892cc5987804a5e876614fd9a90a0f4
中共瀘州市委政法委員會
瀘州市公安局
瀘州市公務員局
201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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