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西雙版納州勐泐公證處公開招聘方案
來源: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 閱讀:2264 次 日期:2013-11-22 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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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西雙版納州司法局所屬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勐泐公證處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宜如下:

一、招聘崗位

(一)公證員3名;

(二)實習公證員3名;

(三)財務人員1名;

(四)辦公室文秘1名;

(五)檔案管理人員1名。

二、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身體健康。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崗位條件為準。

(三)具體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相應能力和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事項

1、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報名地點:西雙版納人才市場(景洪市易武路17號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大廳)。

3、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考人員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報名;

②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③報考人員須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ǎng)查詢打印,網(wǎng)址:www.chsi.com.cn)、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張進行報名;有工作單位的還須持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忌鷪竺麜r應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lián)系的具體方式。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④《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2013年12月14日。

⑤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shù)與計劃招聘職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需達到3:1方能開考;未達到3:1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數(shù),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進行公告取消;特殊崗位、緊缺人才經(jīng)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公告時間為2013年12月11日,考生可登錄州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www.xsbnrc.cn)查詢。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總成績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分。

1、筆試考試

①筆試考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委托有關部門組織命題,按照百分制評分。

②筆試考試時間:2013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

③筆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

面試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考試全過程。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yè)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yè)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面試按百分制評分。

①確定面試人員。根據(jù)筆試考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以上,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以考生數(shù)與招聘崗位數(shù)2: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②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須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須出具以下證件及材料:

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畢業(yè)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等原件(復印件無效);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原件。

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不按時提供材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考生,取消面試資格,該崗位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依次遞補一次。

筆試考試成績及資格復審時間請考生于2013年12月19日登錄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xsbnrc.cn)查詢。

③面試實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3、考生綜合成績的計算: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4、考試成績設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筆試考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40分;面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

(三)確定擬聘人員

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等額確定體檢、政審人員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四)體檢和政審:體檢由州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合格的參加政審,政審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資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棄或由于體檢、政審不合格、考生不按時參加體檢的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數(shù)線上依次遞補一次,如果遞補者體檢、政審不合格,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五)公示和聘用:擬聘人員體檢、政審合格的,在西雙版納州人才服務中心網(wǎng)站(網(wǎng)址:www.xsbnrc.cn)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結束后聘用單位與聘用人員按協(xié)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則簽訂聘用合同,并到州人才服務中心辦理人事代理手續(xù);聘用人員超過規(guī)定時間不報到的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該崗位取消招聘計劃;本次考試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一年見習、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按規(guī)定參加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tǒng)一組織的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初聘培訓考試,經(jīng)初聘培訓考試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辦理轉正定職手續(xù);不合格者經(jīng)用人單位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聘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并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四、考試紀律

(一)為維護考試的客觀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個招聘過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進行監(jiān)督,同時廣泛接受社會監(jiān)督;對從事考試、考核、錄聘工作的人員與報考者存在回避關系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公務回避制度。歡迎各界給予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691-21460830691-2145524。

(二)報考人員須留下有效的聯(lián)系方式??荚嚻陂g,不按時到場參加筆試考試和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的,即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凡在報名、考試、體檢、政審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三)參與考試全過程的各單位工作人員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的考試工作人員,按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處理。

五、本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州司法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州司法局聯(lián)系人:高慧鈺周冬云

聯(lián)系電話:0691-21460830691-2122207

州人社局聯(lián)系人:蔣澤國

聯(lián)系電話:0691-2122475

附件:1、2013年西雙版納州勐泐公證處招聘計劃表.xls

2、2013年西雙版納州勐泐公證處招聘報名表.doc

西雙版納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雙版納州司法局

2013年11月21日

序號 招聘崗位 招聘計劃數(shù) 聘用條件或要求說明
1 公證員 3 35歲以下,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具有從業(yè)資格證,從事公證工作2年以上,西雙版納州戶籍。
2 實習公證員 3 35歲以下,具有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戶籍不限。
3 辦公室文秘 1 30歲以下,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有文秘職業(yè)資格證者優(yōu)先,戶籍不限。
4 財務人員 1 30歲以下,國民教育,大學專科以上學歷,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西雙版納州戶籍。
5 檔案管理員 1 30歲以下,國民教育,大學??埔陨蠈W歷,西雙版納州戶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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