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蘇教辦人〔2013〕12號)精神,現將句容市教育局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的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認定對象
句容戶籍申請人及在句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
二、認定范圍
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三、申請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2. 具備中國公民身份且未滿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3. 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國民教育序列學歷。其中:(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的學歷;(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國(境)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證明。
4. 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1)系統地學習過教育學、心理學課程,非師范生需參加我省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修考試和句容市教育局組織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免考條件見附件)。(2)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
5. 申請人應當具備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體檢合格。
四、認定流程
1.網上報名。2014年3月21日—31日,申請人登陸江蘇教師教育網(http://www.jste.org.cn或http://www.jste.net.cn)或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報名,未通過上述網絡報名的不予認可。
2.現場確認。2014年4月上旬,申報人員憑網絡報名號,攜帶指定材料,到句容市教育局人事科(307室)進行現場確認。
3.能力測試。2014年4月下旬,組織現場確認已通過的申請人進行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測試。
4.體檢。2014年5月上旬,組織能力測試合格的申請人進行體檢。
5.發(fā)證。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工作。
現場確認、能力測試、體格檢查、發(fā)放證書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有關事項
1.關于跨專業(yè)申請。申請教師資格所含的學科,均應為我省相關學段的學校已經開設的學科。申請學科與本人所學專業(yè)不一致時,需參加相關學科江蘇省自學考試本科段2門主干課程的考試(課程目錄詳見附件),并2014年5月31日前取得合格證書。其中:(1)已取得中小學其他學科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或教育學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在申請綜合實踐學科教師資格時,不需要增加自學考試主干課程考試。其他人員應增加江蘇省自學考試《社區(qū)社會工作》(課程代碼00281)、《教育科學研究方法(二)》 (課程代碼00456)和《認知心理學》(課程代碼28665)中的兩門課程考試(任選兩門)。(2)申請科學學科教師資格的跨專業(yè)申請人,應增加江蘇省自學考試生物教育專業(yè)(本科段,專業(yè)代碼2070402)兩門主干課程考試。(3)因我省暫無音樂專業(yè)本科段自學考試課程,對跨專業(yè)申請音樂教師資格的申請人,在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環(huán)節(jié),增加鍵盤樂器演奏、視唱、樂理知識和音樂常識問答等內容。自學考試可在句容市教育考試中心(教育局大樓北門)報名,聯系人:蔣老師,電話:87272659。
2.關于普通話水平。普通話水平測試時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不適用上述規(guī)定。句容市教師進修學校有普通話測試站,聯系人:薛老師,電話:87285821。
3.關于教育學、心理學補修。鎮(zhèn)江市教育考試院(健康路1—1號)2013年12月9日至10日組織2014年鎮(zhèn)江市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報名工作,具體見鎮(zhèn)江教育信息網(http://www.zje.net.cn/)。2014年2月22日,全省舉行教育學、心理學統一考試,3月20日前公布考試合格人員名單。教育學、心理學免試條件見附件。
4.現場確認需帶如下基礎材料:
(1)網上報名打印的“報名號及現場確認信息”;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正反一式兩份打印第1-2頁);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出具的《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復印件);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6)思想品德鑒定材料1份(在職人員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證明,并提供至少1個月的社會保險繳納憑證。應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證明。非在職人員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證明,并由當地公安部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
(7)非師范專業(yè)學歷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補修合格證原件、復印件或已獲得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復印件;無法以學歷證書確認師范身份者需提供加蓋相應高校公章的當年作為師范生錄取的招生名冊,并且提供相應的教育學、心理學成績;
(8)一張國標二寸紙質照片,與網上報名的電子版照片一致,紙質照片背面寫好報名號和姓名。應屆畢業(yè)生可使用畢業(yè)證書制作所采集的照片。
5.教師資格認定的未盡事宜及具體事項,詳見附件《江蘇省2014年上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有關問題解讀》。
6.句容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聯系人:成電華,電話:87310535。
句容市教育局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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