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財政廳頒發(fā)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補證流程如下:
一、證書破損補發(fā)
本人持破損的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證書丟失補發(fā)
1、在長春市公開發(fā)行的報紙上刊登掛失聲明,格式為:***同志,身份證號*****,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丟失,聲明作廢。
2、本人持登有“掛失聲名”的整版報紙一份、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紅底一寸彩色照片一張。
三、辦理地點:長春市北安路1080號,吉林省會計學會116室;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四全天。咨詢電話:88922800。
吉林省會計學會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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