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社局、發(fā)改委(局),省直有關部門,中央在黔相關企事業(yè)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4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函[2013]544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8號)精神,現(xiàn)將2014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報名條件,按原人事部、國家發(fā)展計劃委員會《關于印發(fā)〈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認證制度暫行規(guī)定〉和〈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4]110號)要求執(zhí)行。具體規(guī)定如下: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考試:
(一)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yè)大專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yè)管理工作滿10年。
(二)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yè)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yè)管理工作滿8年。
(三)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碩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yè)管理工作滿5年。
(四)取得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博士學位,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yè)管理工作滿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術、工程經濟或工程管理類專業(yè)學歷或學位,其從事投資建設項目專業(yè)管理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2014年 5月10日 | 上午8:30-11:30 | 投資建設項目決策 |
下午14:00-17:00 | 宏觀經濟政策 | |
2014年 5月11日 | 上午8:30-11:30 | 投資建設項目實施 |
下午14:00-17:00 | 投資建設項目組織 |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設4個科目,其中《宏觀經濟政策》、《投資建設項目組織》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投資建設項目決策》、《投資建設項目實施》為主、客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滾動周期為兩年。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xù)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方能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證書》。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2B鉛筆,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三、報名時間、方法及考試收費標準
全省2014年度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統(tǒng)一實行網上報名,考生請于2014年1月6日上午9:00至2014年1月26日16:00前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填寫本人真實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長寬比為1.2- 1.5,大小10-20KB之間)。主管部門在2個工作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后,請考生于2014年1月28日前通過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進行交費確認并打印報名表,逾期沒有交報名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忌鷪竺晒?,請于2014年5月5日至9日16: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應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所填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如考試合格后,在資格審查中發(fā)現(xiàn)考生所填報的信息與真實情況有出入時,其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擔。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咨詢電話0851—6570660,技術咨詢電話0851—6810676。
經省物價局、省財政廳核準,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為:《宏觀經濟政策》、《投資建設項目組織》每人每科45元;《投資建設項目決策》、《投資建設項目實施》每人每科50元。
四、考試大綱及教材
2014年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仍采用2011年版本考試大綱和參考教材,新增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等相關內容。相關事宜請與中國投資協(xié)會認證部聯(lián)系。電話010—68096302、68096401。
五、證書發(fā)放
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yè)水平考試合格者,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頒發(fā)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中國投資協(xié)會用印的職業(yè)水平證書,該證書全國范圍有效??荚嚭细袢藛T,需在考試成績公布一個月內持學歷(學位)證書、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到貴州省工程咨詢協(xié)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合格證書。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并合格的,成績無效,并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關于考生信息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信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信息發(fā)生變更,造成報考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打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注冊中因證書信息與身份證件信息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注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因應考人員本人原因造成報考信息錯誤,需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信息的,從2010年10月起,不予修改。
(三)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報考級別、報考專業(yè)信息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原則上不予受理;如確需變更報考級別的,需重新審核報名條件、重新報名。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更多信息請查看職業(yè)資格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