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4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后審核的材料要求
來源:深圳市考試院網(wǎng) 閱讀:1284 次 日期:2014-01-08 08: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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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度注冊咨詢工程師(投資)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經(jīng)單位審核加蓋公章及應試人員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位)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人員,還須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證件照片2張,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中第1、2、4款的考生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免考條件中指定的材料或資格證書和復印件各一份。

(五)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條件中第3款的考生還須提交高級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聘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六)外省市轉入應試人員需提交轉考證明原件。

(七)如市考試院對應試人員提交的學歷證書有疑問,應試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

以上所附資料中涉及原件及復印件的,原件經(jīng)審核后退回、復印件均用A4紙復印,由單位驗證人簽名并加蓋單位驗印公章。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應試人員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在報考階段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材料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資格,不予發(fā)放資格證書。情節(jié)嚴重者,兩年內(nèi)不得參加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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