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肅、陜西、河南、重慶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人事廳(局)人事考試中心:
在2008年度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期間,因受5月12日汶川地震災害影響,四川、甘肅、陜西、河南和重慶五省市當日下午“建筑方案設計”科目停止考試,四川省13日“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兩科目的考試均未繼續(xù)進行,為不影響五省市相關人員考試成績8個考試年度內(nèi)有效,經(jīng)研究,現(xiàn)就考試及成績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慮到部分建筑設計專業(yè)人員仍在災區(qū)進行震后重建工作,且2009年度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工作已進入實施階段,因此,2008年不再進行“建筑方案設計”、“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三個科目的補考工作。
二、四川、甘肅、陜西、河南和重慶五省市已報考2008年5月12日下午“建筑方案設計”科目和四川省已報考2008年5月13日“建筑物理與建筑設備”、“建筑技術設計”兩科目的人員,均可免費參加2009年度相應科目的考試。
三、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原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8〕31號)中關于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成績有效期自2004年開始調(diào)整為8年的規(guī)定,在2011年至2015年間,上述五省市免費參加相應科目考試未合格的人員,其他科目成績均合格并在8年有效期內(nèi),可在下一年度繼續(xù)參加一次相應科目的考試,其成績納入原8年有效期。有關資格證書的取得日期,仍按原規(guī)定為最后一個科目成績合格的日期。
請各考試機構(gòu)利用各種有效方式將本通知內(nèi)容盡快通知相關考試人員,并做好解釋工作以及2009年度相關考試工作,以切實保護考試人員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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