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在每科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便查對。
二、考生遲到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三、考生應嚴格按照規(guī)定攜帶文具進入考場,開考后考生不得相互傳遞任何物品。
四、考生不得將任何書刊、報紙、稿紙、資料、通訊工具(手機等)或有計算、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其他設備帶至座位??荚嚻陂g凡發(fā)現將上述物品或設備帶至座位的,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使用上述物品或設備(開機狀態(tài))的,一律按嚴重違紀取消考試資格,并在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
五、試卷發(fā)放后,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和試卷規(guī)定的位置上準確填寫(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等有關信息,但不得做其他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考試鈴聲響過以后方可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六、考生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監(jiān)考人員當眾解答。
七、《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的客觀題答案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并將試卷上的條形碼貼到答題卡指定位置上,未貼或不按要求粘貼條形碼的答題卡均按零分處理。《公共基礎知識》的主觀題、《申論》一律用黑色墨水的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上指定位置作答,用圓珠筆、鉛筆或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內容無效;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八、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
九、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待監(jiān)考人員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答題卡并在準考證上簽字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十、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guī)則,接受監(jiān)考人員的監(jiān)督和管理。對擾亂考場秩序,辱罵或威脅考試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的,按有關紀律和規(guī)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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