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4年度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7號)要求,為做好2014年度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定于6月15日舉行,考點設在各市。請各市按照我省的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荚図樌M行。
二、我省統(tǒng)一采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的方式組織報名,時間為:2月25日至3月17日17時30分,報考人員可登錄全國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服務平臺(http://zg.cpta.com.cn)或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選擇相應報名入口進行報名。2014年起,我省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3月25日17時30分。
報考人員按要求在網上進行注冊并上傳照片,注冊完成后填報報考信息,保存提交,通過照片審核后最晚于3月17日18時前打印報名表。報考人員持打印的報名表2份和相關證件(學歷證或2001年1月1日前取得的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及職務聘任證明、從事質量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按照屬地原則到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職稱)考試中心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繳費即完成報名。各市考試機構不再進行現(xiàn)場收費,全部實行網上繳費,報考人員需準備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聯(lián)卡用于網上繳費;各市要加強宣傳,做好指導、服務工作。由于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只有在各市考試機構完成對該報考人員后臺資格確認工作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因此,各市務必于3月20日前完成現(xiàn)場資格審查工作和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進行后臺資格確認工作,具體時間由各市結合工作安排和節(jié)假日安排自行確定?,F(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在網上報名開通時通過網站予以公布,網上繳費開始時間在報考人員現(xiàn)場資格審查完成后由各市考試機構當場明確告知。
符合部分科目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進行現(xiàn)場報名資格審查時,還須提交部分科目免試表(附件2)2份和相關免試材料原件(學歷證、2001年1月1日前取得的助理工程師或工程師任職資格證書及職務聘任證明、從事質量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等)及復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試表可從網站下載,手工填寫即可。
報考人員須按照如下要求準備報名材料: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工作年限證明及有關證件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同時要有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負責人員簽字;工作年限證明采用“制式證明”(附件3,可從報名網站下載);若工作年限需將在不同單位工作年限累計方符合報考條件,則須分別開具工作年限證明;報名表相關材料復印件與部分科目免試表相關材料復印件,各自單獨準備,不合并使用。
各市要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相關材料要求審查原件,考生報名表、部分科目免試表和證件復印件要有審查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并于3月24日前匯總上報部分科目免試表和相關免試材料復印件各1份進行復審,4月9日前反饋復審結果。考試結束后,將合格人員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復印件各1份報我局職稱考試處進行資格復審;通過資格復審后,由省級職改部門蓋章存入考生本人檔案。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應試人員及協(xié)助應試人員騙取考試資格的工作人員,將按照人社部第12號令嚴肅處理。
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省局將報名數據信息及時反饋各市,用于試卷預定、準考證打印等考務管理工作。試卷預訂采用GPTMIS系統(tǒng),試卷預訂單由系統(tǒng)自動生成。各市在收到報名數據后,及時打印試卷預訂單、填寫相關信息并加蓋公章,同時將生成的試卷預訂信息一并于4月25日前上報我局職稱考試處;5月16日前上報GPTMIS考試數據庫和考場資源表(附件4)。
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試實行網上打印準考證,考試機構不再制發(fā)。自6月8日至11日,報考人員可登錄網站報名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參加考試。
三、凡符合原人事部、國家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文件《關于印發(fā)〈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暫行規(guī)定〉和〈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fā)〔2000〕123號)規(guī)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4〕45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tǒng)一舉行的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7〕78號)規(guī)定,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及符合質量專業(yè)職業(yè)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均可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各市在組織報名過程中要嚴格審核報考條件。
四、質量專業(yè)資格考試分初級和中級2個級別,初級設質量專業(yè)相關知識(客觀題)、質量專業(yè)基礎理論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中級設質量專業(yè)綜合知識(客觀題)、質量專業(yè)理論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報考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紙錾蠎獋溆胁莞寮?,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各科目試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六、按照《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專業(yè)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1〕1969號)文件和冀價行費[2013]54號文件有關規(guī)定,收費標準為:筆試費每人每科55元(其中代國家收取1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七、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各市于考前10天將考場設置一覽表報省職稱考試處。
八、有關考試大綱、考試用書方面的問題,請與國家質檢總局委托的工作機構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10-84387038、84142001,傳真:010-84380507。
九、考試結束后將對考試答題信息進行雷同監(jiān)測,如被認定為雷同試卷,將取消考試成績(含抄襲人和被抄襲人)。
應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等作弊行為,并且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
十、我省職稱考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子信箱:hebzcks@126.com。
河北省人事考試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日
附件:
1、2014年度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2014年度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
4、考場資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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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質量專業(yè)技術人員職業(yè)資格考試部分科目免試表》《從事質量專業(yè)工作年限證明》《考場資源表》來源于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最近更新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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