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高職單招工作堅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省教育廳有關部門牽頭、試點院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jiān)督,確保我省高職單招的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規(guī)范有序,嚴肅認真。
二、單招院校
經省教育廳批準并在江西教育網上公布具備單獨招生資格的院校。
三、招生對象
符合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并已辦理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三校生”考試)報名手續(xù)的考生。
未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在戶籍(符合就地參加高考條件的外省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在學籍地或居住地)所在縣(區(qū))招考辦辦理補報手續(xù)。
四、報名及審核
(一)報名
1、報名時間:3月24-31日,逾期不再辦理。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現(xiàn)場確認”形式。
網上報名實行招生院校獨立網上報名的方式。各院校在學校網站公布本校的報名辦法,考生登陸院校網站查詢并進行報名。報名前,考生必須與家長協(xié)商一致;報名時,考生必須準確地填寫姓名、普通高考報名號、身份證號、院校及專業(yè)志愿等相關信息。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只能報考一所院校。
(二)資格審核
1、審核時間:4月1日前。
2、審核辦法:單招院校負責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初審。然后將初審通過的報名考生信息(姓名、考生號、身份證號等)按DBF文件格式進行匯總,于4月2-3日報省教育考試院信息處進行信息比對審核(聯(lián)系人:楊曉鵬;電話:0791-86765556)。
3、公布合格名單:已報名考生于4月4日登陸報考院校網站,查詢本人是否通過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須按時參加單招院校組織的文化考試和綜合技能測試。
4、考生報名現(xiàn)場確認、繳費、看考場:考生于4月5-6日到報考院校確認、繳費和查看考場。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和教育廳有關文件執(zhí)行。
五、考核
高職單招工作遵循院校自主錄取、省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的原則,以選拔適合高職教育特色、適合高職專業(yè)培養(yǎng)的考生為改革目標。采取“文化考試+綜合技能測試”相結合的考核方式。
1、考核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4月7日。
2、考核地點:由單招院校安排并于考生到校報名確認時通知考生。
3、考核內容:單招院校自主組織建立考核專家信息庫,由專家根據(jù)各單獨招生專業(yè)特點設計考核內容和評分標準??己藘热輵摪ㄎ幕荚嚭途C合技能測試。其中,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shù)學,涉及外語類專業(yè)單招院??梢越M織外語水平加試。綜合技能測試由單招院校根據(jù)招生專業(yè)、考生類別等實際情況自行組織實施。
六、錄取
(一)錄取原則。單招院校根據(jù)考生成績自行劃定文化成績最低控制線和綜合技能測試要求,按各專業(yè)計劃數(shù)及錄取規(guī)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考生。
(二)優(yōu)惠政策??忌浫?yōu)惠政策執(zhí)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相關優(yōu)惠加分政策。
(三)錄取安排。
1、4月13日,單招院校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2、4月14日起,單招院校分別在學校網站公示擬錄名單。
3、被單招院校擬錄取考生須于院校公布的確認錄取時間內持有效證件到學校辦理錄取確認手續(xù)。逾期不確認者,視為放棄錄取。
4、4月17日,單招院校持考生成績庫、擬錄取名單到省教育考試院報審備案并辦理錄取手續(xù)。
5、4月18日,打印錄取花名冊。
6、4月19日,單招院校須在本校網站公布正式錄取的考生名單,并同時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四)錄取說明
1、被單招院校錄取的考生,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新生享受相同的一切待遇。
2、考生錄取后,一律不得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錄取。
七、其他
單招院校于5月20日前將單招工作情況分別上報省教育廳發(fā)展規(guī)劃處、高教處和省教育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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