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你好,關于公務員報考中的基層工作經(jīng)歷問題,我有兩個疑問:
有單位開具的辭職證明,還需要找單位重新開同意報考證明么?單位開具的辭職證明上的工作時間是2006年7月到2008年7月9日,疏忽了2006年7月幾號這一點,這還能算有兩年基層工作經(jīng)歷么?
期待您的解答,謝謝!
回復:有兩年了,不過最好搞規(guī)范、具體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