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廈門市招聘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教師公告
來源:福建省教育廳網 閱讀:759 次 日期:2014-03-13 10: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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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等部門文件精神,結合廈門實際,現將2014年廈門市中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教師公開招聘辦法予以公布。

一、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guī),熱愛教育事業(yè),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身心健康。

3.報考小學和幼兒園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普通中學和中職學校崗位的須具備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以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碩士研究生為第一學歷報考的須同時具有相應的學位。

4.具有所報考學科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2014年3月17日報名前取得相應證書)。

報考語文學科崗位還應持有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報考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暫不要求。

2014屆畢業(yè)生若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1)應提供相應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和教育學、心理學合格證書(2014年3月17日前取得)。(2)所學專業(yè)符合崗位學科要求。報考普通中學和中職崗位、幼兒園崗位應與所學專業(yè)一致;小學學科應在本文所附的學科專業(yè)范圍內(詳見附件8)。

5.以下幾類情況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2)現役軍人;(3)機關事業(yè)單位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5)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2014年3月17日前);(6)本市公辦學校的在編在崗教師;(7)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6.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二)崗位條件。

本次招聘分不具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人員(指2014屆畢業(yè)生和往屆未取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人員,簡稱無職稱人員,下同)和具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在職教師(簡稱有職稱人員,下同)兩種,其中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學崗位應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應于2014年3月17日前取得。

崗位條件分為四類:第一類普通中學和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含實驗教師),第二類小學教學崗位,第三類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學崗位,第四類幼兒園教學崗位。

1.普通中學和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含實驗教師)

(1)符合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指2014年3月17日前戶籍已遷入廈門,不含在廈各類院校學生集體戶口。因升學把戶籍遷入高校的原廈門戶籍考生視為廈門戶籍,下同)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②非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2014屆畢業(yè)生,年齡25周歲以下(1989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

③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

以上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符合基本條件的有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且具備中小學二級教師(中學二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廈門戶籍且具備中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69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③夫妻一方戶籍在廈門,具備中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④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教師類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⑤非廈門戶籍具備中小學高級(中學高級)教師職稱或省級學科帶頭人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以上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小學教學崗位。

(1)符合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師范類大專及以上畢業(yè)生或非師范類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

②非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2014屆畢業(yè)生,年齡25周歲以下。

③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

④曾參加由廈門市教育局和原廈門市人事局組織的非師范類高校畢業(yè)生教師技能培訓合格的,年齡30周歲以下。

⑤廈門戶籍且原廈門師范學校(普師)中專畢業(yè)后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年齡35周歲(1979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下同)以下。

以上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符合基本條件的有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且具備中小學初級教師(中學二、三級,小學一、二、三級)及以上職稱,年齡在30周歲以下,師范類大?;蛉罩破胀ń逃究萍耙陨蠈W歷。

②廈門戶籍且具備中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一級,小學高級,下同)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

③夫妻一方戶籍在廈門,具備中小學一級教師及以上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學校在崗在編教師。

④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教師類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⑤非廈門戶籍具備中小學高級教師(小中高)職稱或省級學科帶頭人資格,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外地公辦小學在崗在編教師。

以上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3.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學崗位。

符合基本條件的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1)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

(2)非廈門戶籍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2014屆畢業(yè)生,年齡25歲以下。

(3)碩士研究生,年齡30周歲以下。

(4)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5)取得高級職稱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一級及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年齡40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6)取得中級及以上職稱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頒發(fā)的二級及以上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年齡3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

以上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4.幼兒園教學崗位

(1)符合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以報考:

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學前教育專業(yè)??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生,年齡30周歲以下。此類無職稱人員在“新任教師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2)符合基本條件的有職稱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報考:

①廈門戶籍,取得幼兒園教師職稱且仍在幼兒園任教,年齡40周歲以下。

②駐廈部隊隨軍家屬,具備幼兒園教師職稱,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③夫妻一方戶籍在廈門,具備幼兒園教師職稱,年齡在40周歲以下的外地公辦在崗在編幼兒教師。

④非廈門戶籍,取得幼兒園教師職稱且仍在幼兒園任教,年齡35周歲以下,第一學歷須是全日制普通教育幼教或學前教育專業(yè)大專及以上學歷。

以上有職稱人員在“教師委托考試”模塊報名并在相應的招聘計劃中選報。

二、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3月17日—3月23日。

報考者在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網址http://jszk.fjzk.com.cn)報名。選報崗位時,不直接報考具體學校,只選報市教育局直屬學?;騾^(qū)教育局所屬學校,然后區(qū)分普通中學和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含實驗教師)、小學教學崗位、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學崗位、幼兒園教學崗位等類別并按所持教師資格證的學科填報。

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報考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基本條件和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人應對報名資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確性真實性負責。凡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取消其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指對報考者的網上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和現場審查,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

報考者均應參加現場審核。無法親自到現場的,可委托審核,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已網上報名但未到或未通過現場審核的,其報名資格無效。

現場審核時間:2014年3月19日—3月23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現場審核地點:廈門五中玉屏校區(qū)(公園南路37號)

現場審核應攜帶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依序裝訂成冊:

(1)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

(3)戶口本

(4)非2014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歷和學位證書(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出具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的學歷證明)

2014屆普通教育全日制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推薦表

(5)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或文件(有職稱人員提供)

(6)教師資格證書或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合格證書

(7)隨軍家屬相關材料(隨軍家屬提供)

(8)外地公辦在崗在編證明或幼兒園任教證明

(9)加分照顧的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加分對象提供,符合加分條件的相應材料,應于3月23日17:00時前提供,逾期未提交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

(10)報考承諾書(現場審核通過后填報)

符合加分條件名單經審核后在廈門市教育網(www.xmedu.gov.cn)上公示。

現場審核通過后,審核單位在報考者報名表上簽字、存底。現場審核為初審,通過審核者方可參加筆試。報考資格的最終確認以擬聘用階段的最終審核為準。

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者自行登陸福建省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考網查詢并打印準考證。

(三)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

現場審核后確認招聘人數和崗位?,F場審核通過的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

(四) 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相加,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合成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和學??己顺煽兊?0%相加,總成績60分及以上合格。

考試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

總成績不合格不予錄用。

1.筆試

筆試由福建省教育廳統(tǒng)一組織。經我市現場審核符合條件的報考者均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以100分制計算(如果筆試卷面總分超過100分,則先換算為100分制進入筆試成績合成)。

筆試合成成績由筆試成績和政策加分相加。以筆試合成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在廈門教育網公布。

(1)筆試時間:2014年4月13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廈門市的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學崗位的,必須選擇廈門做為筆試考點,4月13日上午參加全省統(tǒng)一筆試后還應持該準考證參加下午的專業(yè)課知識筆試(考試內容為本專業(yè)教學設計和專業(yè)素養(yǎng)),考試地點另行通知。相關考務工作按省教育廳規(guī)定執(zhí)行。

2.面試

面試由教育主管部門組織。各區(qū)教育局的面試方案須提前報市教育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報考市教育局直屬或各區(qū)普通中學和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學崗位(含實驗教師)的,取得面試資格后,還須在相應區(qū)域的普通中學文化課、職業(yè)學校文化課、實驗課教師崗位中選報,再分別參加面試。

報考市教育局直屬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學崗位的,參加面試前,同一崗位有2個以上學校需求的,還須選報招聘學校崗位,再分別參加面試和學??己恕?/P>

面試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試人員比例為1:1的,合格成績?yōu)?0分及以上。面試不合格不予錄用。

面試包括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等形式。

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小學科學等學科和中學實驗教師、幼兒園教師加試專業(yè)綜合技能,重點考核應聘者的專業(yè)能力。專業(yè)綜合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專業(yè)綜合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不再進入下一輪測試。專業(yè)綜合技能測試成績和課堂教學(片段教學)測試成績各占面試成績的50%。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學??己?/P>

報考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崗位的,面試后還應參加學??己?。學??己瞬捎矛F場制作、模擬操作、結構化面試等形式。學??己顺煽儩M分為100分,占總成績30%。

職業(yè)學校要按規(guī)定制定學??己朔桨?、組成考核及監(jiān)督小組,并提前報教育主管部門,經審核同意后實施。學??己藭r間由各學校安排并報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

三、收費

根據《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關于正式核定我省事業(yè)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復函》(閩價費[2007]196號文),收取考務費每人80元。繳費后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四、聘用

(一)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由市、區(qū)教育局按規(guī)定統(tǒng)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懷孕的報考者可待分娩后體檢)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教育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yī)院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二)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名單在廈門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教育主管部門通知擬聘用者提交相應材料并經審核后按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審批,通過審批者由招聘學校依據有關規(guī)定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2014屆畢業(yè)生應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逾期取消聘用資格。

公示期滿后30日內擬聘用人員無法出具原單位同意調出證明或解除人事勞動關系證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的任教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qū)域內學校需求統(tǒng)一調配。

具備專業(yè)技術職務的報考者錄用后,其專業(yè)技術職稱崗位聘任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競聘方案組織崗位競聘。

聘用人員養(yǎng)老保險執(zhí)行廈府〔2004〕178號文件。

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相關說明

(一)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系指經教育部門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中等院?;蚩蒲性核鶊?zhí)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統(tǒng)一招生計劃、通過統(tǒng)一招生考試錄取、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

(二)加分規(guī)定

1.從我市應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應屆畢業(yè)生服滿現役退伍后3年內參加本次招聘考試的,筆試卷面分加3分。

2.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服務期為2年及以上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市屬事業(yè)單位筆試卷面分加3分,報考區(qū)屬事業(yè)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服務期為1年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區(qū)屬事業(yè)單位筆試卷面分加5分。

服務基層畢業(yè)生是指參加我省組織實施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和“服務社區(qū)計劃”,于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以及參加省外組織實施的上述項目、報名截止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畢業(yè)生。

符合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

曾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相應項目的加分。

(三)新舊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對應關系:原中學高級教師(含“小中高”)對應中小學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中小學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中小學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級教師(三級教師)對應中小學三級教師。

崗位條件要求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是指經社會化考試(評審)等方式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不含通過非公有制企業(yè)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有效性由廈門市職改辦最終認定。

(四)擁有雙學歷(位)的報考人員可以根據所持教師資格證的學科選擇招聘崗位。雙學歷(位)證書須為國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網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yè)”畢業(yè)生學位證書畢業(yè)證書信息查詢平臺www.fjedu.gov.cn/sxw_szy上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或按規(guī)定經過學歷、學位認證)。

(五)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國外學歷(學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等相關證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fā)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上述認證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持有中學(含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證人員可報考小學相應學科教學崗位。

(七)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qū)域校際交流對象。

(八)本次招聘不再遞補。補充招聘工作將根據我市本次招聘計劃的完成情況另行通知。

(九)凡發(fā)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作弊現象的,一經發(fā)現,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十)請應聘者據實準確填報。因提供不實信息或信息錯漏而導致審核不合格或因此被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的,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十一)本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各校要高度重視,加強對招聘工作的統(tǒng)籌、溝通、配合,認真做好資格審核、考試、聘用等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嚴格程序,規(guī)范操作,嚴肅紀律,主動接受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二)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三)市、區(qū)教育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

市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室電話:2135775。

(四)咨詢方式

本次公開招聘信息將通過廈門教育網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不再另行通知。電話咨詢?yōu)?月10日—3月18日上班時間。

咨詢電話如下:

廈門市教育局:2035405,2667722

思明區(qū)教育局:5862743 湖里區(qū)教育局:5722644

集美區(qū)教育局:6683358 海滄區(qū)教育局:6583703

同安區(qū)教育局:7030188 翔安區(qū)教育局:7889103

現場咨詢時間為3月19日—23日上班時間,地點:廈門五中玉屏校區(qū)。

本公告由廈門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廈門市教育局

2014年3月10日

附件:

廈門市2014/2015學年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招聘計劃

廈門市2014屆畢業(yè)生報考小學學科專業(yè)范圍

廈門市2014/2015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

廈門市2014/2015學年幼兒園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

廈門市2014/2015學年小學招聘教師(有職稱人員)計劃

廈門市2014/2015學年小學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

廈門市2014/2015學年普通中學招聘(有職稱人員)計劃

廈門市2014/2015學年文化課招聘教師(無職稱人員)計劃(含實驗教師)

更多信息請查看 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網

更多信息請查看福建省教師招聘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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