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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工作需要,經市委組織部、編委辦等部門同意,市紀委監(jiān)察局決定在全市公開選調部分公務員充實市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文字綜合崗位。
一、選調范圍及名額
選調范圍為哈爾濱市所轄市直及區(qū)、縣(市)機關公務員,計劃選調文字綜合崗位人員6名(見附件1)。
二、資格和條件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同時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中共黨員;
(二)具有公務員身份;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實績突出;
(四)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具有2年以上機關文字綜合崗位工作經驗;
(五)副處級(含副處級)以下,副科級(含副科級)以上職務;
(六)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
(七)身體健康;
(八)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九)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十)符合《公務員法》回避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
三、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4月8日至12日,每天9:00-17:0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報名地點設在教育賓館(道里區(qū)森林街35號),聯(lián)系電話:87091011。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A4紙張紙質材料)
(1)《哈爾濱市紀委監(jiān)察局機關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見附件2);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4)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二)資格審查
1、市紀委監(jiān)察局按規(guī)定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2、審查合格發(fā)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結合實際,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筆試滿分為100分,分值權重為30分。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名額1:3比例確定適崗考評人選,成績并列的可同時列入適崗考評人選。
2、適崗考評。市紀委組成考察組進行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崗位適應程度,在職崗位經歷和實際工作能力,文字綜合能力。適崗考評總分為100分,分值權重為30分。依據(jù)面試成績和適崗考評成績相加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成績出現(xiàn)并列,適崗考評成績高者優(yōu)先)。
3、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談的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個性特征和職位適應度。面試滿分為100分,分值權重為40分。
(四)確定擬選調人員人選及公示
依據(jù)綜合成績(筆試30分、適崗考評30分、面試40分)按選調的比例名額1:1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若綜合成績出現(xiàn)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哈爾濱廉政網(wǎng)”和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入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1、市紀委成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并下設監(jiān)督組,確保公開選調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2、嚴禁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嚴禁在考試、適崗考評過程中作假舞弊。對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3、監(jiān)督電話:84568626(市紀委干部監(jiān)督管理室)
本公告由市紀委監(jiān)察局負責解釋。
中共哈爾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哈爾濱市監(jiān)察局
2014年4月3日
附件: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2014年哈爾濱市紀委監(jiān)察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來源于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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