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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務員筆試入圍資格復審(警察職位體檢體能測評)人員的確定方法
按照筆試成績總分排名、各職位招考計劃數(shù)及省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按照1:3的比例劃定入圍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其中公安監(jiān)獄戒毒管理機關職位、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和按人民警察要求招錄職位按照1:5的比例劃定入圍參加體檢體能測評的人員,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合格人數(shù)劃定。
二、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不含警察職位)
時間: 2014年4月22日(星期二)9:00-17:00(中午不休息)。
地點:蘇南人力資源市場(鎮(zhèn)江市運河路100號)一樓大廳。
請入圍人員于2014年4月16日10:00至4月17日12:00前在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wǎng)上打印資格復審須知。不按期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警察職位體檢體能測評資格復審有關事項
報考警察職位的考生,資格復審前須進行體檢和體能測評。在體檢、體能測評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體檢、體能測評均合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請入圍體檢體能測評人員于2014年4月18日14:00至4月19日12:00前在鎮(zhèn)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wǎng)上打印體檢體能測評通知書等。具體體檢、體能測評、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和注意事項詳見有關通知書。
不按期參加體檢、體能測評和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中共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
鎮(zhèn)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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