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原則及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應聘人員如放棄某一環(huán)節(jié)的,則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二、招聘崗位
本次計劃招聘小學教師300名,具體崗位詳見《金沙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普通高等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其中:
(1)應聘語文、數(shù)學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應屆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不提供);
(2)應聘英語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小學及以上外語學科教師資格(應屆師范類外語專業(yè)畢業(yè)生可不提供);
(3)應聘音樂、美術、體育、舞蹈、信息技術教師崗位的,要求取得相應學科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所學專業(yè)為所應聘崗位學科專業(yè)的可不提供)。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能堅持招聘崗位的正常工作。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16日以后出生)。
5.《崗位一覽表》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yè)或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未滿2年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畢節(jié)市鄉(xiāng)級人口計生特崗工作人員;
9.金沙縣機關、財政全額或差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的在編人員。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信息發(fā)布
時間:2014年4月30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發(fā)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如因應聘人員未及時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五、加分、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加分。
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加分:
1.對省級及以上機關統(tǒng)一選派到金沙縣服務的“一村一大”、“到村任職”、“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截止到2014年6月15日,服務期在1年以上(含1年)不滿2年的,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2年以上(含2年)的加3分;
2.對金沙縣2012年秋季學期招聘的農村小學支教志愿者、學前教育巡回支教志愿者并一直在崗的,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對2013年秋季學期參加農村小學支教志愿者并一直在崗的,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
加分在筆試成績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6日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2.報名方式及地點: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地點在金沙縣教育局人事股(金沙縣鼓場街道成治路二小門前教育局辦公樓四樓)。
3.報名事宜:應聘人員自行下載《金沙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根據(jù)《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選擇應聘崗位,真實、準確地填寫相關信息,用A4紙打印后,在“應聘人員簽名”或“代報人員簽名”處親筆簽名?!秷竺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如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每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同時下載并填寫《金沙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加分申請表》(以下簡稱《加分申請表》)。未填寫《加分申請表》的,視為放棄加分。
應聘人員報名時提供以下資料:
①畢業(yè)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③按要求需要提供教師資格證的,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⑤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經縣級業(yè)務部門審核的加分證明材料;
⑥有工作單位的應聘人員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和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⑦《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jù)應聘人員填寫的《報名表》和提供的報名資料,按照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繳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達3:1及以上比例方可開考。未達3:1比例的崗位,調整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減少的崗位,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崗位,報考該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或辦理退費手續(xù)。
六、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占60% ,面試成績占40%。
考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2位數(shù)字。
(一)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考試考務工作。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書目,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機構組織培訓。
考試科目:《綜合知識》(100分)(其中:專業(yè)知識占80%,其他占20%)。
專業(yè)知識考試范圍為所應聘崗位初中相應學科專業(yè)內容。
筆試成績=《綜合知識》考試成績+加分分值
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達6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2.筆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2014年7月12日,上午09:00 — 11:30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準考證》發(fā)放時間:2014年7月10日至7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應聘人員憑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考務費收據(jù)到報名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須持《筆試準考證》、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二)面試
1.面試人員:在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中,根據(jù)各崗位招聘計劃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如筆試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面試人員;招聘計劃數(shù)與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人數(shù)小于或等于1:2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應聘人員全部作為面試人員。
招聘計劃數(shù)與應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1:2比例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其當日當場所在面試室面試成績平均分(以下簡稱“面試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平均分=該面試室應試人員面試成績之和÷該面試室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
2.面試方式: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為說課,說課內容為應聘崗位相應學科現(xiàn)行教材;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學科為專業(yè)技能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3.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結合《簡章》有關要求,根據(jù)各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作為體檢對象;如考試成績完全相同的,則對成績完全相同的應聘人員重新進行面試,以重新面試成績高的應聘人員作為體檢對象。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貴州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貴州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的通知》(黔教人發(fā)﹝2004﹞10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美術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體檢結果為色盲的,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體檢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并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懷疑的,可以申請復檢一次,復檢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應聘人員在體檢前須提供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機關近期出具的無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的證明材料;已婚人員同時提供戶籍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計生部門近期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材料(加蓋縣級計生行政部門公章)。
八、考核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工作由金沙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考核主要采取查閱檔案材料、個別談話等方式進行??己藘热葜饕☉溉藛T思想政治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等情況。通過考核,進一步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考核組要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jù)實撰寫考核材料。
在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簡章》及《崗位一覽表》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核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的資格。
九、公示
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報主管部門審核,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行文聘用。
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崗位聘用手續(xù);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聘用(勞動)關系的,在簽訂聘用合同前,須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勞動)關系,否則后果自負。
應聘人員在聘用崗位最低服務三年,三年內不得調整工作崗位,也不得參加任何形式的錄聘用考試。
應聘人員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各個環(huán)節(jié)。如應聘人員在某一環(huán)節(jié)被發(fā)現(xiàn)不符合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畢節(jié)地區(qū)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用人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涉及與本人有應回避的親屬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申請回避。
(三)對違反招聘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jié)輕重,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凡發(fā)現(xiàn)并經查實應聘人員在報名、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四)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十二、組織領導
成立金沙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此次招聘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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