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制四年,授文學學士學位。
培養(yǎng)目標:本專業(yè)培養(yǎng)德、智、體、美全面發(fā)展的、掌握音樂學科基本理論、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具備在高等和中等學校進行音樂教學與研究的教師、教學研究人員以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培養(yǎng)要求:主要學習音樂教育方面的基礎知識、基本理論和音樂技能,受到音樂理論、實踐方面的基本訓練以及教育理論、教學實踐的基本訓練,形成良好的音樂教師素養(yǎng),獲得從事音樂教學的基本能力、音樂教育研究能力和音樂表演能力。
主要課程:視唱練耳、基本樂理、和聲學、曲式與作品分析、民族民間音樂概論、中外音樂史與作品欣賞、合唱與指揮、音樂美學、聲樂、鋼琴、器樂、舞蹈、音樂教學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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