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有關科室,各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科室;市各有關單位組織(人事)處:
根據(jù)《揚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規(guī)定,現(xiàn)就及時進行我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察(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系統(tǒng)的人員,還要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政審,下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qū)、各部門(單位)要嚴格按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fā)[2013]165號)、《江蘇省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和《揚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相關要求,高度重視錄用考察工作,準確把握錄用考察內容,嚴格執(zhí)行錄用考察標準,規(guī)范錄用考察程序,特別是要做好對重點職位和人群的考察。切實加強對錄用考察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把錄用考察關,確保考察質量。
二、全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察及其結果確定工作,市級機關由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縣(市、區(qū))級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由該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負責組織實施,也可委托招錄機關組織實施;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tǒng)由所屬市級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實施。
三、市各招考部門(單位)、各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所屬市級主管機關需于5月30日前將下列材料(名冊需同時提供電子文檔)按照人事管理分工分別報送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
1、招考部門錄用報批的函(請示)一式二份;
2、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花名冊(附表一)一式二份,法院、檢察院另需填寫江蘇省法院系統(tǒng)2014年錄用人員名冊(附表二)、江蘇省檢察院系統(tǒng)2014年錄用人員名冊(附表三)一式二份;
3、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附表四),或江蘇省錄用參公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審批表(附表五),或江蘇省錄用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附表六)一式三份(貼免冠照片并加蓋鋼?。?,其中縣(市、區(qū))法院、檢察院“審批表”需一式四份;
4、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參公單位工作人員)考察(政審)表(附表七)一式三份;
5、經核實簽章的招錄對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考生無犯罪記錄政法部門證明等有關材料復印件。
中共揚州市委組織部綜合干部處
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配置處
201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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