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jù)我校學科建設、導師隊伍建設及碩士研究生培養(yǎng)工作的需要,結合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的有關精神,現(xiàn)將第24批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要求及工作日程安排通知如下:
一、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的基本條件
(一)擁護黨的基本路線,治學嚴謹,作風正派,為人師表,教書育人,身體健康,認真履行教師職責。
(二)具有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不含高級講師和高級實驗師)職稱,年齡不超過57周歲(1957年9月1日后出生),1963年9月1日后出生的申請人需具有碩士或以上學位。
(三)有較好的科研課題和較充足科研經(jīng)費,能夠支持和資助碩士生從事學位論文研究工作。
二、未按一級學科招生院系申請第二、第三專業(yè)的基本條件
(一)申請第二專業(yè)碩士生導師資格人員的基本條件
1、現(xiàn)為我校碩士生導師,具有招生資格。
2、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或具有博士學位的副教授(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
3、完整指導過一屆碩士畢業(yè)生,且培養(yǎng)質量較好。
4、申請第二專業(yè)碩導的申報材料的“內涵”應與所申報的第二專業(yè)相對應,并按第二專業(yè)要求評審。
(二)申請第三專業(yè)碩士生導師資格人員的基本條件
1、現(xiàn)為我校博士生導師,并具備招生資格。
2、已取得兩個專業(yè)的碩士生導師任職資格,同時所擔任的碩士生導師專業(yè)近兩年內(2012年、2013年)均招收了碩士生。
3、申請第三專業(yè)碩導的申報材料的“內涵”應與所申報的第三專業(yè)相對應,并按第三專業(yè)要求評審。
三、按一級學科招生院系申請第二、第三專業(yè)導師的要求
申請第二、三專業(yè)碩士生導師資格人員的在滿足第二條規(guī)定基本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要求:
1、本次申請轉為一個一級學科碩士生導師者,可申請第二專業(yè)碩導。
2、已申請轉為二個一級學科或一個一級一個二級的碩士生導師者,不得申請第三專業(yè)碩士生導師。
四、碩士生導師遴選要求
(一)2014年已經(jīng)按一級學科招生的專業(yè),需按一級學科進行碩士生導師的申報和遴選(見附件5)。
(二)除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的基本條件外,申請人發(fā)表學術論文、科研、講授課程、外語水平及指導留學生能力等要求,由各學院(系,部)根據(jù)學科建設及深化研究生培養(yǎng)機制改革,落實以科學工程技術研究為導向的導師負責制和導師項目資助制的要求自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三)具有博士學位的講師(或相當專業(yè)技術職務)也可申報碩士生導師,在滿足基本條件(除職稱要求外)的基礎上,其申報條件由各學院(系,部)自定。此條是我校碩士生導師遴選改革試點,暫不適用于學位點合作單位人員及其他外單位人員。
五、碩士生導師遴選工作程序
(一)個人申請
申請人填寫《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申請表》,經(jīng)學院相關部門認證后,報相關學院(系、部)評審。
(二)院系評審及成果展示
申請人要在學院(系,部)內進行成果展示,學院(系,部)負責異議處理。各學院(系,部)及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對申報材料進行核實。院(系、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嚴格按照學校及學院的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條件,以無記名方式進行表決。參加表決的人數(shù)應不少于委員數(shù)的2/3,表決有效;其中贊成票應不少于參加表決人數(shù)的2/3(含2/3)方可通過,并將評審材料及結果報校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處。
(三)復審及公示
學校根據(jù)校、院兩級碩導遴選相關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復審通過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無異議,學校即發(fā)文公布取得碩士生導師任職資格名單。
六、碩士生導師申請更改專業(yè)
院系對導師更改專業(yè)的申請需認真研究,并分別經(jīng)原專業(yè)和新專業(yè)所在學院(系,部)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填寫《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轉專業(yè)申請表》,由新專業(yè)所在學院(系,部)報研究生院。
七、學位點合作單位、校際合作單位及其他外單位人員的碩士生導師遴選有關工作要求:
(一)學位點合作單位碩士生導師遴選
請有關學院(系,部)通知學位點合作單位,并由學位點合作單位作為學位評定分委員會組織合作碩士點的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工作,并將有關材料報送研究生院審核。
學位點合作單位的申報人員必須滿足本通知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其它條件可參考我校合作點所在院(系、部)所制定的條件,由學位點合作單位自定,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學位點合作單位的申報人數(shù)原則上不應超過校內合作學院(系,部)的申報人數(shù)。
(二)校際合作單位碩士生導師遴選
校際合作單位及其它外單位兼職人員必須是我校的兼職教授,其申請碩士生導師任職資格的有關程序要求按照《校際合作單位人員及其它單位人員申請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遴選和管理辦法》(校研字〔2005〕33號)文件執(zhí)行。
八、時間安排及材料報送
有關材料于2014年5月23日下班前報送研究生院學位管理處。有關材料包括:
(一)相關申請表一式一份。
(二)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決議(須主席簽字,并加蓋公章)。
(三)各學院(系,部)自定的發(fā)表論文、科研、講授課程等要求(須分委員會主席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申請碩士生導師人員業(yè)績匯總表(電子版)。
九、相關說明
(一)兩年無校內在校碩士生導師任職資格問題
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連續(xù)2年以上(含2年)無在校碩士生的指導教師,需重新進行碩士生導師遴選評審通過后方可招生。
(二)首次申請碩士生導師資格者,只允許申請一個專業(yè)。
(三)有關業(yè)績認證
校內申報人員所填寫的有關論文、著作、獲獎、協(xié)助指導研究生、目前指導研究生、已獲學位的研究生情況以及講授研究生課程情況、目前承擔的科研項目等內容,請到所在學院(系、部)認證。學位點合作單位申報人員和校際合作單位人員填寫的有關教學、科研、著作、獲獎等情況由本單位人事部門或相關部門認證,并加蓋認證部門公章,其它外單位人員須提供所填內容的佐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四)有關表格、文件可以到研究生院主頁(http://yjsy.hrbeu.edu.cn)下載。
(五)不受理涉密材料。如申報的材料涉密,須按保密規(guī)定脫密處理后填報。
十、本通知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以往所發(fā)文件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十一、本通知解釋權在研究生院。
聯(lián)系電話:0451-82519841
聯(lián) 系 人: 姚 亮 司加全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哈爾濱工程大學申請碩士生導師人員業(yè)績匯總表詳情參考:http://yjsy.hrbeu.edu.cn/yanjiusheng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144453
序號 | 院系代碼 | 姓名 | 性別 | 專業(yè)技術職務 | 定職時間 | 申請專業(yè)代碼 | 申請專業(yè)名稱 | 研究方向 | 最高學位 | 個人業(yè)績情況統(tǒng)計(未審核者,或不符合填表要求的不計在內) | 已擔任碩導專業(yè)1 | 已擔任碩導專業(yè)2 | 是否更改專業(yè) |
1 | 20 | 陳珺 | 女 | 講師 | 2004 | 030107 | 經(jīng)濟法學 | 社會主義宏觀調控 | 博士 | 論文7篇,專著1部;在研項目2項,共6萬(其中主持5萬);課程1門,學時32 | 否 |
附件: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任職資格申請表》,《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轉專業(yè)申請表》,《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士生指導教師第二專業(yè)任職資格申請表》,《14年已經(jīng)按一級學科招生的學科一覽表》來源于哈爾濱工程大學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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