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報考人員:
根據(jù)《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關于2014年云南省法檢系統(tǒng)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現(xiàn)將臨滄市法檢系統(tǒng)2014年考錄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組織
(一)復審時間。法院系統(tǒng)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6--17日,檢察院系統(tǒng)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6--17日。
(二)復審地點。法院系統(tǒng)復審地點: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407室;檢察院系統(tǒng)復審地點: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512室。
(三)復審組織。報考法院系統(tǒng)的考生由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復審;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的考生由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進行資格復審。
二、資格復審所需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5月30日后省公務員局開放報名網站,請考生自行打?。?、戶口冊或戶籍證明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要求通過司考的崗位,如不能提供通過司考證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績通知單替代。
2、2014年畢業(yè)生如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需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報名推薦表,并簽署考察階段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往屆畢業(yè)生則要求必須提供原件進行審核。
3、資格復審時仍為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或服務期滿已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的崗位的,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4、服務期滿兩年的大學生村官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縣(區(qū))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
5、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云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
6、云南省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
7、在云南省服務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服務期滿四項目人員崗位的,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
三、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進行審核。復審時嚴格對照《公告》(招生簡章)崗位資格條件及其所附的《專業(yè)指導目錄》及《考錄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相關要求對考生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上述相關文件資料,及時了解政策規(guī)定和安排,按照參加資格復審,復審結束后按時進行網上確認,因不遵守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的失誤所致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二)2014年畢業(yè)尚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請自行登陸云南省公務員考試信息網下載“報名推薦表”,簽署考察階段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保證書,如在考察階段未能提供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的,視為考察不合格;屬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人員,請自行下載“同意報考證明”,并由原單位簽署是否同意報考意見。
(三)全省法檢系統(tǒng)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兩科總分(含筆試加分)120分。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面試及后續(xù)的考錄程序。資格復審出現(xiàn)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審核單位將按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shù)仍達不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shù)進行網上確認。
(四)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24:00進行網上確認,并打印確認表(確認表是參加面試的必要憑據(jù),確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程序的人員,務必按時登陸報名系統(tǒng)打印確認表)。
附:聯(lián)系單位及電話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83--2127617
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0883--2157314
郵箱:lcfyzzb@163.com
臨滄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0883--2166006
郵箱:lcjcyzzb@.com
中共臨滄市委組織部
臨滄市中級人民法院
臨滄市人民檢察院
2014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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