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昭通市法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中共云南省委組織部、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做好2014年度云南省法檢系統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有關事項的通知》,為做好今年我市法檢系統招錄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特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昭通市法檢系統資格復審時間:2014年6月17日至20日,每天早上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法院系統: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昭陽區(qū)海樓路317號);
檢察系統:昭通市人民檢察院505辦公室(昭陽區(qū)珠泉路155號)。
三、資格復審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是對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及報考崗位要求條件是否一致進行審核。資格復審時,將嚴格按照《公告》和《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的規(guī)定進行。
(二)考生提交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1、身份證及戶口??;
2、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需打印一式二份,審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審核單位);
3、要求通過司考的崗位,如不能提供通過司考證原件的,可以用司考成績通知單替代;
4、2014年畢業(yè)生憑報名推薦表(只要國民教育畢業(yè)生均使用該報名推薦表)進行資格復審。但由于沒有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考生必須簽署在考察開始時提交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的保證書。往屆畢業(yè)生則要求必須持學歷學位證原件審核。
5、資格復審時仍在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必須提交現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特別提醒:服務期滿已到機關、事企業(yè)單位就職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在資格復審時屬于機關、事業(yè)、國有企業(yè)單位的,必須提供現單位的“同意報考證明”;服務期未滿仍在聘或服務期滿續(xù)聘在原單位的四項目人員,在報考非定向四項目人員崗位時,必須提供縣級以上各項目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6、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的提交:資格復審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及相關規(guī)定詳見《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和《云南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及常見問題解答》(http://gwyks.ynhrss.gov.cn)。
7、資格復審信息采集表請考生自行在附件處下載填寫。
四、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的確定
全省法檢系統的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兩科總分(含筆試加分)120分。
根據上述最低合格分數線,對于參加筆試且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按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含筆試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排名在崗位招錄人數2倍比例范圍內的人員確定每個崗位參加資格復審人員。
五、遞補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不得參加面試及后續(xù)的考錄程序。資格復審出現不合格人員的崗位,各審核單位將按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總成績(含加分),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遞補2次后,合格人數仍無法達到面試比例要求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按實際合格人數進行網上確認。
在此,特別提醒各位考生保持報名時填寫的聯系方式暢通,涉及到遞補的考生,昭通市法檢兩院招錄辦公室將逐一進行電話通知,如因考生聯系方式變動或手機關機、停機、無法撥通等情況不能及時聯系上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報到而無法進行遞補的,將從報考該崗位的筆試最低控制線之上人員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并取消不能及時聯系上或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考生的遞補資格。
六、關于網上確認
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須于6月30日9:00至7月2日24:00進行網上確認,并打印確認表(確認表是參加面試的必要憑據,確認參加面試及后續(xù)考錄過程的人員,務必按時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確認表)。
七、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
面試及后續(xù)工作安排將在7月上旬另行通知。
資格復審結束后,將在《昭通法院網》、《昭通市人民檢察院網》公布最終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八、聯系方式
其他未盡事宜可電話咨詢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人事處、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組織人事科,我們將認真做好政策解答和審核指導工作。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地址:昭通市昭陽區(qū)海樓路317號
政治部聯系電話及傳真: 0870—2835720
聯系人:楊穩(wěn)香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地址:昭通市昭陽區(qū)珠泉路155號
政治部聯系電話及傳真: 0870—2160190
聯系人:鄒敏
附件:
2、昭通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信息采集表.doc
4、報名推薦表(適用于除普通招生計劃外的其他國民教育畢業(yè)生).doc
中共昭通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
昭通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
2014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