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
2014年春季本溪地區(qū)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經(jīng)結束。經(jīng)本溪市教育局教師資格認定專家審查委員會核準, 凡2014年春季網(wǎng)報并通過現(xiàn)場確認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請于6月30日—7月11日(周六、日休息)到本溪市教育局教師培訓交流中心(本溪市教育局四樓)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幾點說明:
1、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須攜帶身份證。代領須攜帶代領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持有人身份證件。
2、與《教師資格證書》同時領取的還有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此表與《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教師資格證書》丟失后補發(fā)必需材料,此表請交人事部門存于個人人事檔案內。
3、認定初級中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請與認定機構(縣區(qū)教育局)聯(lián)系,確定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
如有問題,請咨詢:024-42811506 42855587
本溪市教育局教師培訓交流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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