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補充錄用胡思思同志為公務員的公告
胡思思同志通過201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面試后,因懷孕推遲體檢,孕期滿后經體檢、考察和公示,符合公務員錄用條件。根據(jù)《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和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guī)定,同意錄用胡思思同志為公務員。請該同志于2014年7月11日前到東坡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201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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