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財政廳、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qū)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4〕1號)文件精神,結合南丹縣校實際,為做好2014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堅持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公開招聘,擇優(yōu)聘用一批特崗教師充實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促進南丹縣教育事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二、組織領導
為了切實加強對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南丹縣2014年公開招聘特崗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協(xié)調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
三、招聘對象和崗位
1.招聘對象:已在“全國特崗招聘網”報考南丹縣中小學教師職位并通過自治區(qū)教育廳資格審查后公布的應聘人員。
2.崗位職數:
初中教師(28名):政治5名、語文10名、數學1名、物理3名、化學2名、英語4名、體育1名、音樂2名。
小學教師(22名):語文10名、數學10名、音樂2名。
四、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按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報縣府、縣委審定→將名單上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并公示→培訓→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的主要內容。
(1)目測應聘者五官是否端正,口語表達是否清晰流暢,其身體素質是否達到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要求。
(2)查驗復審應聘人員的證件及相關材料。應聘人員需交驗下列材料的原件并上交1份復印件(按下述順序裝訂成冊,以材料目錄為封面,并在封面注明姓名及報考的崗位)。
①身份證;
②畢業(yè)證(學位證);
③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yè)生可暫無);
④所在學校蓋有公章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應屆畢業(yè)生);
⑤普通話等級證;
⑥參加過“大學生志愿服務計劃”并有從教經歷的志愿者或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范畢業(yè)生,應提供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⑦其他證明材料(如各類獲獎證書或發(fā)表的作品等)。
2.資格復審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7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南丹縣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凡當天未到場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不得進入招聘的下一步程序。
3.公布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名單。
時間:7月15日上午9:00—12:00。
地點:南丹縣教育局一樓(資格復審合格方能參加面試)
(二)面試。
1.面試的形式。
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同一職位、同一科目面試同一課題。音樂、體育統(tǒng)一按照說課方式進行面試,不另外組織其它的技能測試。面試總分為100分,70分以上為合格。
說課教案寫作時間每人30分鐘,說課時間每人15分鐘。說課教案不列入測評要素,不計分。教案寫作和面試按抽簽的號碼依次進行,面試時應聘者可以帶課本、教具、教案寫作稿進入考場。
面試題本由南丹縣教育局按照招聘職位統(tǒng)一命制、裝袋、密封。
2.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時間:7月16日上午8:30,所有職位的面試必須在一天內完成。
面試地點:南丹縣第一小學。
3.面試課題的命題范圍。南丹縣中小學校使用的現行教材。(見附表2,請各位應聘人員自行準備教材和教學參考書)。
4.面試的組織實施。面試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同時邀請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人員到現場對面試工作進行監(jiān)督,確保面試的公正性。
其他相關面試的具體事項,另見面試實施方案(應聘人員報到時發(fā)放)。
(三)體檢。
由招聘領導小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招聘職位數1:1確定體檢對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實施,縣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
1.體檢時間:7月17日。
2.體檢地點:南丹縣人民醫(yī)院。
3.體檢標準: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務員體檢標準》要求進行。
4.體檢費用: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四)將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政府、縣委審定。
將擬聘人員名單報縣政府、縣委審定后報自治區(qū)教育廳審定并公示。
(五)集中培訓和專項考試。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培訓結束后,組織專項考試,考試合格者發(fā)給培訓合格證書。
(六)簽訂聘用合同。
縣教育局與經培訓、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擬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派遣到八圩鄉(xiāng)、里湖鄉(xiāng)、羅富鄉(xiāng)、月里鎮(zhèn)、中堡鄉(xiāng)等鄉(xiāng)鎮(zhèn)村校、中心校、中學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tǒng)一安排,若在規(guī)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0778—7238547(南丹縣教育局人事股)。
南丹縣教育局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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