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府辦發(fā)〔2014〕 號
石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fā)石阡縣2014年城區(qū)學校公開
考調專任教師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工作部門:
《石阡縣2014年城區(qū)學校公開考調專任教師實施細則》已經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石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10日
石阡縣2014年城區(qū)學校公開考調專任教師
實 施 細 則
為推進我縣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進一步解決學校教師學科不配套的結構性矛盾,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我縣各級各類公辦學校公開考調部分專任教師到城區(qū)學校任教。為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開展,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組織機構
組 長:王剛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何強清(縣政府辦副主任)
張順君(縣教育局局長)
龔朝清(縣監(jiān)察局局長)
周明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
周 兵(縣編委辦主任)
成 員:安久福(縣教育局常務副局長)
王獻春(縣教育局副局長)
陳廷芬(縣紀委基層紀檢監(jiān)察管理處主任)
張?zhí)煜椋h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孫顯會(縣教育局副局長)
譚正江(縣教育局紀檢組長)
張 弦(縣教育局機關黨委書記)
李元強(縣教育局正科級督學)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安久福兼任辦公室主任,從縣教育局、人社局、編委辦抽人具體辦公。
二、考調學校范圍
考調范圍:石阡中學、民族中學、第三高級中學、特殊教育學校、縣實驗小學、縣實驗幼兒園、湯山中學、溪口中學、湯山一小、長壽長樂希望小學、臨江幼兒園、中坪幼兒園、新民幼兒園。
三、考調對象
我縣各級各類公辦學校正式教師和2011年特崗教師(本次考調范圍內的學校教師除外)。
四、考調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具有良好的師德和獻身教育事業(yè)的精神。
(二)遵紀守法,恪盡職守,身體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考調教師報考職位必須與教師資格證或所學專業(yè)一致(見畢業(yè)證上專業(yè))。
(四)考調教師除具備上述1、2、3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報考高級中學和初級中學的教師,具有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及其以上教師資格,具有助理級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在基層一線工作3年以上,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2、報考小學的教師,具有大學??萍捌湟陨蠈W歷,具有相應及其以上教師資格,具有助理級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在基層一線工作3年以上,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報考幼兒園的教師,具有中師及其以上學歷,具有幼兒教師資格(報考美術專業(yè)教師除外),具有助理級及其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在基層一線工作3年以上,年齡40周歲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報考音樂學科職位須過鋼琴專業(yè)8級、業(yè)余9級。
五、考調學科與職數
公開考調學校學科、職數(見附表1)
六、考調報名及考試、考核
(一)報名
1、報名要求: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根據自己的年齡、學歷、專業(yè)等情況,認真對照招考對象、職位和資格條件,選擇符合本人報考條件的職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2、報名地點:石阡縣城區(qū)學??颊{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石阡縣教育局人事股);
3、報名所需材料: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2011—2013年年度考核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兩寸同底照片3張;
4、報考人員到教育局領取《報名登記表》;
5、報考人員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由報名工作人員審查有關證件和材料,符合報考條件者進行登記注冊;
6、報名考試費:200元。
7、經報名審核公示符合條件人員進入考試。
(二)考試
考試由石阡縣城區(qū)學??颊{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分筆試和面試,實行百分制。
1、筆試(分值為100分,按40%計入總分)。
(1)報考高級中學的教師,所考內容為對應報考專業(yè)的現行高中階段(80%)和部分大學階段(20%)知識;報考初級中學的教師,所考內容為對應報考專業(yè)的現行初中階段(80%)和高中階段(20%)知識;報考小學階段的教師,所考內容為對應報考專業(yè)的現行小學階段(80%)和初中階段(20%)知識;報考幼兒園的教師,所考內容為《3—6歲兒童學習與發(fā)展指南》,《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幼兒教師專業(yè)要求標準》。
(2)按筆試分數從高到低,按考調職數1:2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分值為100分,按50%計入總分)。
(1)采取現場授課方式進行,細則見評分表;面試地點:湯山一小。
(2)按筆試和面試分數和從高到低,按考調職數1:2確定考核人選,達不到比例的全部進入考核。
(三)考核
考核(分值為100分,按 10%計入總分),由石阡縣城區(qū)學校考調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行百分制。內容見考核表。
七、聘用
(1)以總分從高到低,按職數1:1確定聘用人選。若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則同時錄聘;若擬聘人出現放棄,則依次遞補。
(2)總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才能錄聘。
(3)按程序行文,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由教育局組織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校工作。
八、時間安排
2014年7月16日—7月17日報名,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014年7月18日公示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
2014年7月20日下午15:00—17:30領取準考證;
2014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筆試;
2014年7月22日公示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2014年7月25日面試;
2014年7月26日公示面試成績及入圍考核人員名單;
2014年7月29日考核(帶上原件及復印件1份到考調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考核);
2014年7月31日公示考核成績及其考調入圍人員名單。
九、紀律要求
(一)整個考調工作在石阡縣城區(qū)學校公開考調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考調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
(二)考調工作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人力資源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三)考調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四)考調過程中,參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取消其考調資格。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借機打擊報復,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十、未盡事宜,由石阡縣城區(qū)學校公開考調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一、本實施細則由石阡縣城區(qū)學校公開考調專任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舉報監(jiān)督電話:石阡縣監(jiān)察局:0856-7651192
石阡縣教育局:0856-7621341
抄送:市政府辦;
縣委辦,人大辦,政協(xié)辦,紀委,人武部,法院,檢察院。
石阡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10日印發(fā)
共印40份
附:
易賢網溫馨提示:
《報名登記表》《考調教師課堂教學面試評分表》《考調教師考核表》來源于貴州省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網,最近更新201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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