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江西省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贛人社發(fā)[2014]12號)的要求,我市2014年度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通過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現(xiàn)進入考察程序。為了確保本次考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江西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贛人發(fā)[1997]43號)的要求開展,整個考察工作須于8月25日前完成。
二、考察歸口責任單位:
1、市直單位職位由市直招錄單位直接負責考察。
2、法院、檢察院、森林公安職位分別由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森林公安局負責考察。
3、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縣直單位職位由各縣(市、區(qū))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考察。
三、考察主要程序
1、考察責任單位通知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領取(或接收)《委托考察函》和《考察調(diào)檔函》;
2、考察對象在上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www.srrcw.com)下載《上饒市考錄公務員考察情況登記表》和《江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并填寫;
3、考察對象持《調(diào)檔函》向檔案所在地聯(lián)系調(diào)檔,持《委托考察函》自行聯(lián)系委托考察單位并遞交《上饒市考錄公務員考察情況登記表》,接受考察;
4、考察對象接受考察后,向考察責任單位報送個人檔案、《考察情況登記表》和《江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上述材料也可由委托考察單位直接向考察責任單位寄發(fā);
5、考察責任單位審閱檔案,結(jié)合委托考察單位簽署的考察意見,形成最終考察意見分別上報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
四、注意事項
1、委托單位由考生根據(jù)便于進行考察工作的原則提出具體單位:
(1)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委托用人單位對考生進行考察。
(2)對暫時沒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委托考生所在的居委會(村委會)或派出所對考生進行考察。
(3)對辦理了人事檔案代理的考生,委托其人事檔案掛靠的人才市場(人才交流中心)對考生進行考察。
(4)對檔案存放在原畢業(yè)院校的考生,也可委托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察。
2、各位考察對象要認真配合考察責任單位的考察工作,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上饒市考錄公務員考察情況登記表》和《江西省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因弄虛作假或提供不準確信息造成考察不合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各位考察對象要抓緊時間,主動與考察責任單位聯(lián)系,及時掌握考察相關(guān)信息,以便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自行完成調(diào)檔、落實考察單位和報送考察材料等事宜,以免耽誤考察。
4、檔案郵寄或送達地址請與考察責任單位聯(lián)系后確定。
5、請各位考察對象在考察期間保持手機暢通,手機號碼如有更改請及時與考察責任單位溝通。
6、各考察責任單位要及時與考察對象取得聯(lián)系,發(fā)出《考察調(diào)檔函》和《考察委托函》,明確考察的事項和要求,為考察對象提供便利服務。并按時限要求接收考察對象的檔案和考察材料,形成和匯總考察情況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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