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和《湖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fā)〔2011〕45號)有關規(guī)定,經縣教育局申請,縣人社局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準,決定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計劃公開招聘教師66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職位要求、招聘單位等詳見《教師招聘人員計劃與職位表》(見附件1)。本文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層次要求。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可以通過以下網(wǎng)站查閱:
慈利教育網(wǎng)(http://www.cledu.com.cn/);
慈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rsj.zjjci.gov.cn/)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具備“計劃與職位表”中明確的報考職位要求;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不得應聘報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㈠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現(xiàn)場報名流程:本縣臨時聘請教師在聘請學校領取報名表并按要求填寫→學校簽定意見→本人交送相關材料→報名結束;其他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報名相關表冊并按照要求填寫→本人交送相關材料→報名結束(報名表及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表見附件2、3)。
2.報名時間:2014年7月30日8:00至2014年8月1日18:00。
3.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㈡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種崗位?,F(xiàn)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證明表、學歷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時帶原件和復印件,核對后原件領回)、近期同底小二寸半身免冠照片3張。
“在我縣中小學專任教師崗位連續(xù)代課至今達五年以上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的對象報名時需交2009年9月至今在我縣中小學專任教師崗位連續(xù)代課的學校證明材料。
我縣臨時聘請教師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由所在學校填寫,校長簽名,由學校派人在報名時間結束前交送教育局人事股;其他報考人員現(xiàn)實表現(xiàn)情況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居委會)填寫并密封,報考人報名時一同上交(信封兩端密封處須加蓋村(居委會)公章)。
個人所填寫的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等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將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報名與考試、體檢所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前后一致,否則,不能參加考試和體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試講)前資格復審、聘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聘用工作過程。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本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面試(試講)方式進行。
㈠筆試
1.內容:新課程理論、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guī),權重分別為40%、30%、20%、10%;其中教育政策法規(guī)考試范圍為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教師法;考試時量120分鐘,試卷總分100分。
2.時間:2014年8月8日9:00-11:00。
3.地點: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報考人員于2014年8月6日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崗位招聘計劃與符合該崗位條件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則按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公告。
“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報考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計算至2014年8月31日),筆試成績按政策規(guī)定按程序報相關部門核準后加分,同時符合上述條件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條件加分??忌栌?014年8月8日18:00前提供相關部門核準加分的原件(式樣見附件4),送縣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匯總,過期不予受理。
㈡面試(試講)
在報考同一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相同成績者,則一并進入面試),由縣人社局予以公示公告,同時由縣教育局在政務公開欄中予以公布。
所有面試對象于2014年8月15日8:00-10:00到縣教育局人事股申報試講學校層次、年級并交送申報崗位學科的試講教材(必須是沒有任何人為自行批注的我縣現(xiàn)行使用教材);試講的學校層次、年級和科目自選;試講內容為我縣中小學目前使用的教材。面試(試講)總分為100分。
所有面試對象于2014年8月18日上午7點趕到金慈實驗小學,然后依序參加試講。
㈢成績合成
考試綜合成績按以下辦法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試講成績×40%
五、體檢與考核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參照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5]31號)和省人事廳、省衛(wèi)生廳《轉發(fā)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fā)[2007]202號)執(zhí)行。
對體檢結論有異議者,可在體檢結論出來之日起的3個工作日內,向縣教育局書面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針對有異議的項目進行復檢,且只能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核的重點是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進行終審,報考資格終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出現(xiàn)的名額缺額,按該崗位綜合成績依次遞補并參加體檢、接受考核。遞補人員須在參加面試人的人員中產生。
六、公示與聘用
縣教育局按照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縣人社局審核,審查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由縣人社局組織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受聘單位填寫《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名冊表》(附件5)和《張家界市事業(yè)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附件6),經縣教育局審核,報縣人社局批準、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xù)。
七、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2.報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等事項均在慈利教育網(wǎng)、慈利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告。
3.報考人員報名時須留下可靠的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4.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八、本次招聘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744--3368598(縣人社局人事教育管理股)
0744--3237718(縣教育局人事股)
慈利縣人社局
慈利縣教育局
2014年7月18日
易賢網(wǎng)溫馨提示:
《慈利縣2014年教師招聘報名附表.xls》來源于慈利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最近更新201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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