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試教,備課時量為45分鐘,試教15分鐘。8:00到候教室集中,參加抽順序簽。
二、考生遲到30分鐘不準進入考區(qū),視為自動放棄試教權;抽順序簽后擅自離開候教室者視為自動放棄試教權。
三、禁止將手機帶入考區(qū),禁止將備課資料(含課本)帶入備課室,違者按舞弊論處,試教成績記“0”分。
四、嚴禁請人代為試教,違者,試教成績記“0”分,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五、凡有其他形式的舞弊行為者,相關考生試教成績記“0”分,并追究相關當事人責任。
六、試教采用的教科書:
幼師:幼兒園中班下冊教科書。
小學:四年級下冊相應科目教科書。
七、音、體、美、幼師類考生試教時含有才藝展示內容,試教室只提供電子琴、籃球、彩色粉筆,牽涉其他器材均需自備。
八、8月7日在縣教育局公布筆試、試教總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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