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溫泉縣中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大力引進教育發(fā)展所需的緊缺人才,參照《溫泉縣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型人才引進暫行辦法》(溫政發(fā)〔2013〕66號),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
一、招聘原則和計劃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裱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計劃招聘教師總數(shù)為20人(具體崗位見附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自覺維護祖國統(tǒng)一,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35歲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具備學士學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
4.具有報考崗位要相同或相近的專業(yè)背景。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條件。報考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崗位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5.下列人員不在招聘范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考取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但在試用期內因違規(guī)、違紀和考核不稱職被取消聘用資格的,聘用后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或在試用期內離職(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xù))未滿三年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4年8月11日—8月20日
地點:溫泉縣教育局師訓人事辦公室
2.證件審核:應聘人員必須提交畢業(yè)證、身份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審核驗證后退回原件,同時交近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3張。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查后所報崗位不足3人,崗位空缺,不予招聘。
(二)面試
1.時間:2014年8月23日—8月24日,其中報到時間:8月23日9:00(北京時間)。
2.地點:溫泉縣城鎮(zhèn)小學
3.組織:由溫泉縣人才辦、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實施。
4.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可參加面試。
5.要求:
(1)面試人員須按指定時間到面試考點報到,未按時報到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2)面試人員需提供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否則不得參加面試。
(3)面試采取說課方式??忌鶕?jù)所報招聘崗位學科,現(xiàn)場抽取題目在規(guī)定時間內(60分鐘)準備一份教案,然后進行說課,時間不超過20分鐘。面試語種為漢語。
(4)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60分,成績當場公布。60分以上的根據(jù)崗位需求擇優(yōu)聘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政審(2014年8月26日—28日)
1.體檢
體檢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和成績排名確定,縣人才辦、縣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忌鷦毡匕凑罩付〞r間到指定醫(yī)院體檢,體檢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新教師〔2010〕8號)執(zhí)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要求復查的,經(jīng)縣教育局批準,可在指定縣級以上綜合醫(yī)院進行復查,復查只能進行一次,復查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崗位出現(xiàn)的空缺,從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2.政審
縣人才辦、縣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體檢合格考生按規(guī)定進行政審。因政審不合格,崗位出現(xiàn)空缺時,經(jīng)縣教育局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公示(2014年8月30日至9月5日)
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標準,確定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審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為擬聘用人員,通過溫泉縣政府網(wǎng)站(http://www.xjwq.gov.cn/)公示。
(五)報到(2014年9月9日)
聘用教師憑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到縣教育局師訓人事辦公室報到,證件不全者,不予報到。新招聘教師的檔案必須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交縣教育局師訓人事辦公室。
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聘用待遇
經(jīng)面試、體檢、政審、公示合格的人員,溫泉縣教育局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其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參照《溫泉縣高層次和急需緊缺型人才引進暫行辦法》(溫政發(fā)〔2013〕66號)執(zhí)行。
四、監(jiān)督及其它要求
招聘工作在縣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全程監(jiān)督下進行,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參與招聘的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規(guī)定的程序和原則,實行公務回避,對違反規(guī)定的工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規(guī)定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已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相關事項
本《簡章》由溫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溫泉縣師訓人事辦公室:0909-8223496、18809091881(張老師)、13779023617(趙老師)
監(jiān)督電話:
溫泉縣紀委執(zhí)法檢監(jiān)察室:0909-8226177
溫泉縣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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